北京“对台独判死刑” 赖清德:中国没有权力制裁台湾人民

方泠卉
2024-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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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6月21日公布新规,将对台独者进行“缺席审判”。(SAM YEH/AFP via Getty Images)

中国“公检法”部门6月21日联合公布可以对涉及“台独分裂国家”者进行“缺席审判”,最重可判死刑。台湾总统赖清德24日回应表示,“民主不是犯罪,专制才是罪恶”,中国没有任何权力制裁台湾人民。

综合媒体报导,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21日下午在国台办举行记者会,公布“关于依法惩治‘台独’顽固分子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的意见”,即日起施行。

这项“意见”分为四部分共22条,焦点之一是针对涉及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案件,可以对境外被告做“缺席审判”。“意见”规定,透过推动台湾加入仅限主权国家参加的国际组织或者对外进行官方往来、军事联系等方式,图谋在国际社会制造“两个中国”、“一中一台”、“台湾独立”的做法,以及在教育、文化、历史、新闻传媒“歪曲、篡改台湾是中国一部分”的行为,都属分裂国家罪。

赖清德:民主不是犯罪、专制才是罪恶

对于北京宣布“惩治台独”的新规,台湾总统赖清德24日在总统府针对国会职权修法发表首次敞厅谈话,回应媒体提问时表示,“民主不是犯罪、专制才是罪恶”,中国没有任何权力可以制裁台湾人民,只因为台湾人民的主张,中国更没有跨域追诉台湾人民的权力。

他说,在中国眼中,台湾只有“统一促进党”不是台独;他呼吁中国正视中华民国的存在,与台湾民选合法的政府交流对话。

陆委会:北京对台湾完全不具司法管辖权

台湾主管大陆事务的陆委会21日晚间回应表示,北京对台湾完全不具司法管辖权,这种做法只会挑起两岸对立、影响交流,无助两岸关系良性发展。

台湾智库中国问题研究中心主任吴瑟致告诉中央社,“缺席审判”是中国试图彰显对台湾具管辖权的方式,但“缺席审判”在法律上的适用仍有疑虑,包含审判过程是否透明、被审判者是否拥有法律上的合法权利,“这样的审判方式违反法律程序、人权”。

吴瑟致还提到,中国过去提出许多“台独顽固分子”名单,有了这项“意见”后,被列入台独名单者就是最可能先被“祭旗”的对象,当然也不排除发布其他案例,作为强化这个法律的警示作用。

台湾的国策研究院执行长王宏仁向中央社分析,中国发布这项意见的目的是要造成“更立即的恐惧感”,同时借由法律将打击特定立场对象的行为合理化,“政治目的胜过于法律目的”。王宏仁预期中国接下来应该会有新一波的“台独顽固分子”名单。

这项“意见”施行后,外界关注可能会对于两岸人员往来与交流造成更大的心理压力。

王宏仁表示,这个“意见”上路后一定会造成寒蝉效应,许多人不想惹麻烦,能做出最保险的应对方式就是“讲中国想要听的东西”,包含“一个中国”、“九二共识”等。

吴瑟致研判,近期两岸的各种民间交流密集进行,这项“意见”有警示与划红线的效果,想要到中国交流者可能就得自我审查,未来可能不只演艺人员,连一般民众可能都必须做一定程度的政治表态。

香港智明研究所总监许桢则认为,新规反映中共的不满,尤其是赖清德5月20日就职后的围台军演未引发台湾岛内恐慌,台湾股市甚至还逆势上扬,这促使中共主观上要将威慑范围拓展到法律面。

许桢说,从两岸现况及台湾社会氛围来看,就算中共将台独跟死刑画上等号,恐也无法构成有效威慑。

许桢告诉美国之音:“是否北京有攻台时间表?岛内人物的言行会决定台海的和平与否?这不得而知,但我的判断,不像是这样一个公报会对台湾岛内或者华府、东京有什么很大的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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