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房企以往送房奖励奥运冠军 今年却无风声

李迎
2024-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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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桌球女子选手陈梦(中)8月3日在巴黎奥运夺下桌球女单决赛冠军,另一选手孙颖莎(左)夺银。(Michael Reaves/Getty Images)

过去中国一些地方政府或房企会透过送房奖励奥运金牌选手,但本届关于奖励送房的消息甚少。中国专家指出,当下开发商资金紧张、债务压力未能缓解,没能力以送房作为奖励。

据每日经济新闻报导,曾在2004年雅典奥运获得金牌的中国跨栏好手刘翔获赠上海一户房产;2008年北京奥运后,从事房地产开发的华侨城集团,赠送刘子歌、吴敏霞等多名奥运金牌选手,每人一户上海闵行区新浦江城的房产,一户总价在人民币100万元以上(下同)。

2012年伦敦奥运后,绿城集团向游泳冠军孙杨、叶诗文分别赠送一间杭州翡翠城的房产,一户总价约人民币300万元;在东京奥运之后,雅戈尔集团向射击选手杨倩赠送宁波江上花园房产一户。

不过在本届奥运期间,此类奖励房子的消息甚少出现。在本届奥运桌球混双比赛结束后,中国桌球好手王楠的丈夫郭斌在网路上发文表示,将赠送两名运动员各一块3公斤的金牌,总价值约700万元,而在2021年的东京奥运后,他曾送出9户豪宅。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兼职教授、财经评论员谭浩俊分析,往届奥运期间出现不同的开发商向奥运冠军奖励房子,是因为房地产行情上涨,开发商销售量增长,资金量充裕,甚至在一些地方,有开发商明知现金流紧张,也会透过送房来造势。

谭浩俊进一步解释,当下房地产开发商资金链较紧张,没有能力去作奖励决策,且部分开发商的债务压力未得到缓解,也不适合公开借助送房进行推销。

中国企业资本联盟副理事长柏文喜则认为,今年尚未见到有企业公开送房,这与房地产市场变化、企业营销策略调整,及对选手奖励方式的重新考量有关。

柏文喜表示,房产对部分选手来说是一种实质性的帮助,不过同时也涉及到税务、产权等一系列复杂的法律和财务问题,在接受奖励的同时也需要关注此部分,以保障选手的合法权益。

人民法院报过去曾报导,2004年雅典奥运后,曾发生武汉一间房企将赠送给运动员及教练的房产抵押给典当公司,因房企未还钱遭法院判决执行房产,运动员等人才得知房子遭开发商恶意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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