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多起反送中游行案的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4月7日针对前年8月31日的一起反送中游行案承认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该案4月7日在区域法院开审,同为被告的工党副主席李卓人及民主党前主席杨森也都认罪,不过李卓人在答辩时表示:“我没有做错,而历史会判我们无罪。”
李卓人:我没有做错 历史会判我们无罪
据港媒报导,案件7日在区域法院开审,审理法官仍为胡雅文。案件原预计将审讯多日,但三人突然在庭上承认控罪。三名被告均以英语答辩,承认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李卓人听取控罪后以英语表示:“我认罪,但我没有做错,而历史会判我们无罪。”
本案案情指,民间人权阵线(简称“民阵”)2019年8月通知警方拟于8月31日在中环遮打道举行集会,并游行至中联办,但遭警方以公众秩序和安全为由禁止,其后民阵上诉亦被驳回。
警方在得悉仍有人在网上呼吁参加“为香港罪人祈祷大游行”后召开记者会,表明8月31日的原定游行已被禁止,并澄清网上有关宗教游行毋须通知警方之说并不正确。
案发日当天,有数千名港人从湾仔修顿球场游行至中环花园道,因占用马路而造成严重阻塞。中午时则有市民在修顿球场集结,呼叫“五大诉求缺一不可”,并展示“煞停警黑乱港”、“撤恶法,拿警暴”等标语牌。警方一度出示黄旗,警告活动违法,市民报以责骂。李卓人当时受访表示,《基本法》和《人权法》赋予市民游行权利。杨森则带领群众呼喊口号。
游行出发前,群众约有2,000人,他们在途经湾仔循道卫理教堂和警察总部时,唱著宗教歌曲,也呼喊政治口号,警方再次作出警告。黎智英当天在太古广场外受访时表示,港人不能被警方拘捕行动所恐吓。
游行途中,杨森和李卓人提醒群众留意交通,请众人在马路上留下一条行车线。约下午2时半,市民游行到花园道,被告带领群众前往圣约翰座堂。警察再次警告市民,市民以“黑警”、“知法犯法”、“黑社会”、“黑警还眼”等语回应,有总督察声称有人试图冲击封锁线。
本案是反送中运动期间四起“非法”游行案件之一。此前一周西九龙裁判法院审理2019年8月18日“流水式集会”案时,针对“未经批准集结罪”的违宪法律争议,法官在法例层面和执法层面均驳回违宪挑战。黎智英和李卓人等7人在该案被判罪成,预计本月中判刑。
此外,黎智英、李卓人和杨森还同时涉及2019年10月1日游行案,将于5月审讯;以及三人另有2020年维园六四集会案在身,该案将于6月11日再提讯。而杨森则另涉及2019年10月20日九龙游行案,已排期于8月审讯。
本文由看新闻网原创、编译或首发,并保留版权。转载必须保持文本完整,声明文章出自看新闻网并包含原文标题及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