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11日晚上,有人向多间香港新闻机构告密,内容如下:
警方在早前一次扫黄行动发现,身为警方国安处处长的蔡展鹏,是无牌按摩院(骨场)的其中一名顾客,现正休假接受调查。
结果,事件经广泛报道后,全城热议,众说纷纭,莫衷一是,警方只承认事件,但拒绝透露更多资料。
这是香港警队丑闻吗?绝对是,毋庸置疑!为什么?
第一,事件是因为有人告密,才被揭发;否则,必定无人知。
第二,公务员休假,《政府电话簿(https://tel.directory.gov.hk/)》定必注明,但蔡展鹏例外,直至今天,《政府电话簿》尚未显示蔡展鹏是在休假中,不知情者,必定以为蔡展鹏仍然正常上班,无可能知道他不在、休假中、甚至是已经被停职!没可能得知,必定是警方要求《政府电话簿》切勿显示,证明警方不但无意公布事件,而且有意继续隐瞒,无限期隐瞒!
第三,其实警方已经成功把事件隐瞒个半月,没理由突然放弃保密,更加没理由突然180度掉头,大改变,由保密变为“开诚布公”,因为丑闻始终是丑闻,谁会愿意自揭丑闻呢?必定“臭屎密冚”,瞒得多久就多久!
第四,如果我是特区政府,我一定会想尽办法、千方百计,说出一些对蔡展鹏有利的事实,说出一些对香港警务处有利的事实,例如:
01) 警方该次行动,只是查牌,别无其他。
02) 行动不是打击卖淫,也不是打击任何与色情有关的交易(扫黄)。.
03) 行动没有派出假扮顾客和嫖客的卧底探员(放蛇)。
04) 行动是例行公事,并非因为收到线报、投诉或举报。
05) 行动没有发现任何违规行为。
06) 行动没有发现任何犯法行为。
07) 行动没有拘捕任何人。
然而,现在特区政府和警务处,却选择只字不提,相信上述各点都不是事实!
第五,所以,即是,事实是:行动并非只为查牌,目的是“扫黄”和处理投诉与举报,有“放蛇”,有发现违规行为,有发现犯法行为,有人被捕,包括蔡展鹏本人。
虽然事实已经摆在眼前,但是,仍然有不少保皇党和建制派,抢先跳出来,在毫不知情和毫无根据的情况下,为丑闻平反,为丑闻降温。有人匿名撰文,表明蔡展鹏勤奋工作,已经牺牲健康,已经百病缠身,光顾“骨场”,只是为了治疗腰痛,对他被捕,深表冤枉与同情。谢伟俊议员认为事件较红灯过马路还要轻微,叶刘淑仪议员呼吁大家不要未审先判。笔者认为,这群建制派,这群保皇党,只会弄巧反拙,只会帮倒忙,因为事实胜于雄辩,毫无事实和根据地死撑,只会越描越黑,当有更多事实暴光后,蔡展鹏只会死得更惨。
其实蔡展鹏已经是不幸中之大幸!众所周知,如果相同情况发生在国内,即是蔡展鹏在国内光顾“骨场”期间,遇上公安查牌被捕,必定会被行政拘留三至三十天不等,视乎你愿意付多少贿款而定。现在只是在香港被捕,警队又是他的自己人,加上身份特殊,必定有不少人愿意包庇和保护,脱罪的机会很大。又何需建制派和保皇党操心!
脱罪还脱罪,然而,笔者认为,有两条罪,蔡展鹏是很难脱的:
第一,“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根据熟悉香港按摩业运作的知情人士透露,碍于发牌制度异常繁复兼严苛,真正有牌经营的按摩院不到3%,这个不只是经营者熟悉的事实,经常光顾的熟客也是知悉的,难道因为“腰痛”要经常光顾的蔡展鹏,就毫不知情吗?而且主管情报科多年,难道他就不知道,市面上有97%的按摩店,都是无牌经营的吗?难道他就不知道,他光顾的按摩店,有非常大的机率,是无牌经营的吗?为什么他不弄清楚才光顾?不是“公职人员行为失当”是什么?
第二,“违反公务员宣誓罪”。公务员的誓言是:“拥护《基本法》,效忠中国香港,尽忠职守,对香港政府负责。”就算前两句,蔡展鹏没有违反,后两句他已经违反了。根据“公务员事务局”局长聂德权所言,违反公务员守则就已经可以被视为没有“尽忠职守”和没有“对香港政府负责”,更何况是“公职人员行为失当”;所以,很明显,蔡展鹏已经违反了他的公务员誓言。
曾经是警务处处长(一哥)接班人大热的蔡展鹏,如今不但“百病缠身”,而且还“百罪缠身”,虽然中共未必真的想他死,但他是否真的能够逃过大难,仍然是未知之数;所以,笔者奉劝各位盲目爱国者、各位“蓝丝”们,不要“跟车太贴”,免得车毁人亡,咎由自取。
后事如何,惟有拭目以待!谢谢!
(本文为作者投稿,不代表看传媒新闻网立场。作者为自由撰稿人、香港市民兼选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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