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香港“代表”谭耀宗,原本可免检疫去北京开会,但他与另外几个人收到通知不获批准到北京出席“人大常委”会议,据说理由是因香港出现不明源头病毒确诊。不禁想起他之前被揭发长子夫妇早已“不做中国人”,宣誓入籍效忠澳洲,反映确实有待改善“爱国教育”。
适逢此际,中共领导人习近平在北京“人大工作会议”上开腔抨击假民主、假选举,真的令人不得不检讨香港政制,必须正视“完善香港政制”以至“完善中国大陆政制”。
保障人民当家作主
据新华社报导,习近平在“人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内容有的是重复过去中共的宣传,但也有内容特别强调和提出新意。譬如近年舆论出现的政治宣传说“没有国家,人民将什么都不是”,颠倒是非,倒果为因。习近平今次纠正“国家”与“人民”的关系,强调“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最大限度保障人民当家作主”,说明“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并不是“人民从属于国家”!政治制度应该保障人民当家作主,而不是保障权贵!
习近平今次讲话,强力回应了近年的奇谈怪论,这些奇谈怪论宣传“中国人只配吃饭”(吃饭权)、“中国人连印度阿三还不如”(一搞民主就乱过印度)、“中国人与狗不得民主”(歧视中国人)等等。
习近平提出“必须坚持用制度体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与时俱进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就是把“完善”中国大陆的民主政制,提上议事日程。就如谭耀宗并非由香港市民选出来,有待完善制度。
习近平强调,“民主是全人类的共同价值”,这岂不是近年争取民主的人士提出的“民主乃普世价值”吗?习近平指出,“评价一个国家政治制度是不是民主的、有效的,主要看国家领导层能否依法有序更替,全体人民能否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人民群众能否畅通表达利益要求,社会各方面能否有效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各方面人才能否通过公平竞争进入国家领导和管理体系……权力运用能否得到有效制约和监督。”习近平这番说话,不仅可以用于香港,更用于整个中国大陆。
有没有广泛参与权
习近平指出,“民主不是装饰品,不是用来做摆设的……一个国家民主不民主,关键在于是不是真正做到了人民当家作主,要看人民有没有投票权,更要看人民有没有广泛参与权……要看制度和法律规定了什么样的政治程序和政治规则……更要看权力是否真正受到人民监督和制约。”
不知道掌管香港事务的中共官员,还有林郑月娥等香港特区官员,看了习近平这番说话,会不会进行自我检讨?香港市民目前“有没有广泛参与权”?香港市民的参与权,是变得多了还是变得少了?香港的“制度和法律规定了什么样的政治程序和政治规则”?香港特区政府“权力是否真正受到人民监督和制约”?香港目前的政制与变化,是否达到习近平的要求?大家心中有数!
习近平这次在北京“人大工作会议”上提出的上述民主诉求,不正是香港市民近年追求的普及而直接的民主选举吗?不正是香港市民追求当权者“真正受到人民的监督和制约”?!
习近平抨击假民主、假选举,不仅可用之于香港,还可用之于中国大陆。习近平强调,“民主是各国人民的权利,而不是少数国家的专利。一个国家是不是民主,应该由这个国家的人民来评判,而不应该由外部少数人指手划脚来评判。”换句说话,民主并不是美国英国的专利,民主也是包括中国人民在内的“普世”权利!
应该由人民来评判
中国“是不是民主”?习近平提出了“应该由这个国家的人民来评判”,就是由中国人民百姓来评判中国是不是民主!这相对于赵立坚、华春莹等外交部发言人经常回避记者问题,经常“反咬”西方记者“你们西方国家有民主吗?”习近平今次这番话,指明了“应该由人民来评判”,不是赵立坚、华春莹等人说了算!中国大陆是否民主,应该由中国人民百姓来评判!
习近平除了强调由人民来评判一个国家是不是民主,也没有完全抹杀国际社会,他指出“国际社会哪个国家是不是民主的,应该由国际社会共同来评判,而不应该由自以为是的少数国家来评判。”习近平的这番话,就是肯定“由国际社会共同来评判”。中国大陆是不是民主,不是由几个所谓“友好非洲国家”或朝鲜说了算,“应该由国际社会共同来评判”!
习近平提到“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巩固和发展生动活泼、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如何去“完善”、“加强”、“改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就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也就是习近平开场白说的“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以人民民主来达到“有效保证国家治理跳出治乱兴衰的历史周期率。”
治乱兴衰的周期率
从毛泽东等第一代中共领导人提倡暴力革命推翻南京中国政府,到邓小平迫使胡耀邦、赵紫阳等改革派领导人下台,都是跳不出历史传统的帝王“治乱兴衰历史周期率”。
事实上,中共1946年与国民党讨论草拟中国宪法时,当时中共坚持中国实行一人一票全民普及而直接的选举,反对普选的是国民党。经过国共两党讨论、1947年元旦公布的中国宪法,第129条列明:“本宪法所定之各种选举……以普遍、平等、直接及无记名投票之方法行之。”第130条:“中华民国国民年满二十岁者,有依法选举之权,……年满二十三岁者,有依法被选举之权。”第131条:“本宪法所规定各种选举之候选人,一律公开竞选。”
现在是时候去落实完善中国大陆的选举制度。台湾可以做得到的,中国大陆没有理由做不到!否则,中国大陆仍旧只会停留于传统的帝王治乱兴衰周期率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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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是新南威尔斯大学政治学博士兼新闻与教育工作者 林松(Lin B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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