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南京大学被曝出有女学生在校内上厕所时被男学生偷窥,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该男生仅被校方处以“留校察看一年”的处分,该校保卫处同时要求受害女生息事宁人,引发学生不满。上百名学生张贴联名信,要求学校严惩。目前,南京大学尚未公开回应此事。
据网易、搜狐及社交媒体消息,10月11日,受害女生在南京大学鼓楼校区逸夫图书馆上厕所时,被一名男生偷窥。该女生在被偷窥时,已有所防范,所以提前准备好手机拍到偷窥男生的模样,之后又选择报警处理,在警方的介入下,到学校保卫处调取到学校的相关监控,最终确认了偷窥男生的名字、院系、宿舍等信息。
当时,保卫处职员告诉女生回去等候通知,但直到10月25日,女生等来的只有“因客观原因无法在法定期限内做出处理”的通知,保卫处还要求她息事宁人,不要告诉他人。
截止11月6日,多位网友表示,目前该男生的处理结果为“留校察看一年”,同时在被警方抓获后,交了400元(人民币,下同)罚款,之后就获释了。
对于这样的处理结果,多位同学表示不满,当事人也认为这样的处理太过轻描淡写,发声称不希望上厕所都提心吊胆。大家的诉求是希望能够将偷窥者开除,而不是简单的留校察看处分,毕竟前者能够更加安心,后者可能还有再犯的可能。
在校方没有回应的情况下,部分学生采取联名的方式,在校内学生活动的公告栏处张贴了联名信,上面写道:“我们不要被偷窥,我们要严处变态,我们要学校公开回应。”
不少学生表示,对学校的处理方式很失望,称同样是偷窥或者偷拍事件,很多高校对这种行为是“零容忍”,直接开除。学生们举例称,山西中医药大学,一名在校生男扮女装混进女生浴室偷窥被开除学籍;湖北工业大学,一名大一新生因偷拍女学生裙底,被学校直接开除。
这些学生直指,学校处罚方式过轻,达不到警示作用,甚至担心后续还会发生类似的情况。
有大陆律师指出,涉事男生的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警方可处以5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者,才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下罚款。该律师又指,如网友发布内容属实,留校察看一年是该校内部校规校纪的处分规定,也是给学生的悔过期限,并无不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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