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夫巨星李小龙在上世纪七十年代的成名作叫做《唐山大兄》,说的是一个来自中土的青年在泰国打工,发现自己的老板是黑恶势力,最终见义勇为、惩恶扬善的故事。这里的唐山,指的是“大唐江山”,也就是对于故土的泛指,老一代侨居海外的华人都习惯于把故土称之为“唐山”。唐山大兄也就是指挺身而出的中国大哥。
时代可能确实不太一样了,历史在今天开了一个大玩笑,真正的唐山没有大兄,只有大凶。前有大地震,后有烂人渣。这里的故事也不是见义勇为,而是惨不忍睹。李小龙如果还活着,怕也是没有脸再拍《唐山大兄2》,刚猛如他,估计也只能拍一个《烧烤店的血案》。
我没有勇气看完唐山的那段视频,好几次都忍不住快进了——但是我的女儿看到了,十几岁的小姑娘出奇愤怒,难以置信。用网友的话来说,几千个密接几小时搞定,几个畜生却一晚上追捕。有些事,好像让擅长流调的疾控中心派几个大白去干更好?
是的,我相信但凡正常的人类,对于这种突破性的人性之恶难以置信之余,可能都有疑问:在人类的世界里,畜生是怎么产生的?为什么畜生得以横行?
我首先要说,某些评论把这件事归结为女性权益保护方面的问题,我不太赞同。这种恶行,它跟性别没有什么关系——对于恃强凌弱的畜生而言,只要是比它们弱的,都可能成为践踏的对象,只不过这一次恰好是女性而已。它们可能昨天也欺负过老人孩子或者许许多多的普通人。
真正让人觉得悲凉的,是这场发生在闹市的血腥暴力,在姑娘的哀嚎中,竟无一人是男儿。虽然这样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场景我们见得很多,但还是每一次都会深感绝望。这种绝望和天天挂在嘴边的五千年文明对比起来,尤为悲哀。
我倒不是想抨击在场的人。因为人性是个复杂的话题,如果仅仅归于地域或者国别,那么有地图炮之嫌,也不利于我们看清民风背后的环境成因。如果我们设身处地的想一想,如果我们也在现场,能干什么——如果一个人冲上去,可能打不过,一起被送进医院;如果一堆人冲上去,可能涉嫌聚众斗殴,一起被告上法院。毕竟扶一个摔倒的老人可能赔的倾家荡产,保卫自己受辱的母亲也可能判个无期徒刑。这都是殷鉴不远的活生生的现实案例。
“唐山”没有好人的原因在于,做一个好人成本极其高昂,高昂到某些时候大于为非作歹。因为从法律到现实,没有什么东西足以支撑起你放心大胆的当一个“唐山大兄”。之前有人开玩笑说,当好人你如果不能随身带一个摄影师,那么就得至少得带一个摄像头。就像彭宇案的法官让人瞠目结舌的那句世纪之问:不是你干的,你为什么要扶?
底层社会由于生存资源较之上层更逼仄,所以在生存竞争中,道义与道德是禁不住丛林法则的考验的。一旦有人突破人性底线未能被惩处甚至还获得了好处,那么很快就形成羊群效应,导致整个社会层面的崩坏。当然有些时代是不介意这种崩坏的,甚至要的就是这个效果——把民众割裂成手无缚鸡之力、也没有道德是非观念的原子才是好事。
作为社会行为规范的法律并不认可道义或者道德,我们却又要在生活中苦苦期盼道义或者道德,这就成了缘木求鱼。诸如唐山打人的这几个人渣,不同地方不同时代都有,而且我相信如果不是因为事情如此发酵,很可能也就是治安拘留就完事——就像《北京青年报》那篇厚颜无耻的报道一样,“搭讪”“冲突”“对抗”,然后作为酒后滋事再罚酒三杯。
我一点都不怀疑,这个激起众怒、又没有什么复杂背景的案子,很快就能结案,处罚的力度可能也会如大家所愿。但是我也不怀疑,在一个戾气越来越重的时代里面,这样的悲剧,远远没有结束。对于小鱼小虾,也许我们的愤怒有点用,对于养成越来越多这些恶行的环境,其实也只是饱含愤怒的无力围观,最后连我们自己都会感到绝望和麻木。
几年前某团的官微放言“深夜出门撸串?不好意思,美国给不了你这种安全感”,说的是“在中国习以为常的生活方式,在美国却可能成为一道道的催命符”。而今我身在美国,也确实深夜里独自去撸过串了,很不幸的是所谓的“催命符”却是在遥远的唐山看见。之前有读者让我谈谈对于美国枪案频发的看法,我现在倒是可以说说——如果唐山的姑娘们也可以在自己的包里放上一把枪,哪怕只是小口径的防身装备,我想可能强弱的对比会瞬间转变。2016年,在美国乔治亚州圭奈特郡(Gwinnett)经营水产店的福建移民陈凤珠,夜间遭遇三名歹徒持枪入室抢劫,仅仅只练习过射击一次的陈凤珠面对危况,二话不说,拔枪即射,一名歹徒当即毙命,两人落荒而逃。事后陈凤珠不仅没有任何责任,还受到了来自警方和社会的褒扬。
是的,有时候面对无法原谅的恶,我更喜欢陈凤珠这样的回击。谁是谁的“催命符”,不在于力量,而在于环境。
真心的希望,唐山的那几个姑娘能够早日见到正义的伸张,也真心的希望,狭义的唐山,或者广义的唐山不仅出人渣,将来也能有出几个除暴安良的大兄,能有几个拔枪就干的陈凤珠更好。
(全文转自作者脸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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