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过去执行计划生育政策时,超生的家长常被罚款。不过近日网上流传一份广西全州回应民众信访的文件,显示当地曾统一抱走超生子女进行“社会调剂”,且否认拐卖,引起关注。
大陆社交媒体近日流传一份盖有全州县卫生健康局公章、落款时间为7月1日的不受理民众信访通知书。申请人6月向广西信访局举报“高丽君”等人拐卖儿童。
全州卫生健康局对此回复称,根据1990年代计划生育工作的政策,对“违反计生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强行超生的子女选择一个进行社会调剂”,是全州根据上级的广西和桂林政府要求,和当地形势所做出的决定。
文件表示,申请人超生的第7孩“由全县统一抱走进行社会调剂,不存拐卖儿童的行为”;且当时对这些被“社会调剂”的超生孩子去向,没有留存任何纪录。
“调剂”一词在中国的语境类似“调配”,比如:学生高考后填志愿,若没录取原先志愿,可选择被“调剂”到类似的科系或学校。
而这封文件揭露超生子女也能被“调剂”,引起舆论关注。
澎湃新闻报导,桂林市政府新闻办5日下午表示,全州卫生健康局“不当处理信访”,漠视群众诉求、行政不作为,局长和分管副局长等相关人员被停职调查。桂林也派出纪委、组织部等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调查事件。
陆媒“凤凰网健康”稍早致电询问全州卫健局,工作人员表示不清楚被检举的“高丽君”是否是当地卫建部门人员,也对1990年代的计生政策不了解。
关注法律议题的微信公众号“法度Law”引述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许浩说,即便按照当时的计生政策,相关部门也只能对超生者采罚款等行政处罚,无权把孩子抱走进行“社会调剂”。
他说,若政府部门涉及上述作法,不但行政违法,也涉嫌刑事犯罪。
“法度Law”又引述北京慕公律师事务所主任刘昌松表示,若事件涉及执法人员和人口贩子联手,那可能触犯拐卖妇女儿童罪,最高可判死刑。
事实上,中国过去也曾传出类似案例。2014年中国青年报报导“被‘调剂’了23年的人生”,和2011年财新杂志的“邵氏‘弃儿’”,分别揭露了四川达州和湖南邵阳强行抱走超生婴儿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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