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重庆渝北区吾悦广场楼盘交房,部分业主对房屋质量不满,向开发商新城控股讨要说法,遭到工作人员的暴力对待,有业主留学受伤。相关消息在微博、微信等社交媒体疯传,并登上微博热搜榜,引发民愤。
综合网友爆料,8月9日,楼盘“渝北中央公园吾悦广场”交房,业主们发现该楼盘质量与合同上不符,比如层高不够,从4.8米变成4.5米;室内面积普遍缩水3%;总楼层合同上写着31楼,修出来却变成了35楼,承诺的落地窗没有了,变成了结构梁,走廊变小了,在外墙的烟道变成了室内等等。
有4位业主找到开发商新城控股,他们坐在沙发上等待,不想5位工作人员一拥上前,把沙发掀翻,业主跌落在地,一时间无法起身,但工作人员却毫不理会,迳自离去。
过程中有一位业主手臂受伤。还有一名女性业主因头撞到地面造成轻微脑震荡。
早在8月3日,“小红书”平台上就曾出现过一个标题为“重庆市渝北区吾悦广场,你们还敢买吗?”的帖子,上面写道:“哎!毕生心血买了个公寓,想着自己住,无良房产,维权之路漫漫兮, 被套牢了, 可能只有妥协了。哎…。”从该网友提供的图片来看,除了上述问题之外,该楼盘还涉及其他问题,比如“合同骑缝章对不上且未签字”,“楼上楼下地面是通的”、“楼板厚12厘米”等等。
陆媒称,早在今年年初,重庆市城管局就曾发出过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为“渝城违建罚决字〔2021〕311005号”,称“重庆吾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渝北区空港新城重庆吾悦广场项目(指的就是文中所指的渝北中央公园吾悦广场),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图进行建设,属于违法建设”,并以此处罚重庆吾悦公司近9万元(人民币)。
根据天眼查风险信息显示,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多个法律诉讼信息,多次因施工合同纠纷、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等被起诉。有案件判决书显示,该公司投资的上海东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曾被诉交房时房屋存在严重漏水、偷工减料等质量问题,被法院判赔40万元人民币,新城控股承担连带责任。
事件发酵后,有网友爆料,2019年7月,新城控股前董事长王振华涉嫌在上海一间酒店猥亵一名9岁女童。当地检察院曾以涉嫌猥亵儿童罪,批准逮捕王振华以及同案有关的一名女子周燕芬,2020年6月17日,上海市普陀区法院对王振华、周燕芬作出判决,以猥亵儿童罪分别判处王振华有期徒刑五年,周燕芬有期徒刑四年。
富豪猥亵幼女却未获重刑引发外界不满。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教授储殷在微博上直言:“其实幼女和幼女是不一样的。大学教授、检察官、律师的幼女都是保护的很好的,真正被侵犯的都是穷人的幼女。”
储殷指称,2015年被废止的“嫖宿幼女罪”给无数中共权贵提供了便利。他说:“我们本来规定和十四岁以下幼女发生关系一律是强奸罪,然后一群律师、法学家、人大代表鼓捣出一个嫖宿幼女罪,什么意思呢?就是如果是嫖,就不算强奸。如果嫖的时候,不知道是幼女,也许还无罪。”
对此,新东方董事长俞敏洪也曾呼吁人大修法,他说:“在宋元明清,猥亵儿童几乎全都是死刑。美国最高可判250年,韩国是化学阉割,新加坡是20年有期徒刑。目前的法律对猥亵儿童罪的判处太轻,应该敦促全国人大修改相关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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