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名舉報高官 大陸知名記者陳杰人遭判囚15年

白新宇
2020-04-30  更新: 2020-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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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知名記者陳杰人疑因在微博以「微博大V」身份舉報湖南省官員,遭重判15年。(圖片來源:自由亞洲電台)

大陸知名記者陳杰人疑因在微博以「微博大V」身份舉報湖南省官員,4月30日被當局以尋釁滋事、敲詐勒索、非法經營、行賄等罪,一審判處15年有期徒刑,並處罰金701萬元。

中國湖南省桂陽縣法院網站消息,陳杰人弟弟陳偉人也被控以「尋釁滋事罪、敲詐勒索罪」,被判刑四年;陳杰人前妻劉敏被控「尋釁滋事罪」,免予刑罰。

法院聲稱,陳杰人自2015年以來,「藉『網絡大V』身份,利用訊息網絡有償發布虛假訊息或負面訊息,惡意炒作有關案事件,攻擊、詆毀黨政、司法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起鬨鬧事,敲詐勒索公私財物」。

一向敢言的陳杰人曾於2018年6月25日,在網上實名舉報湖南邵陽市市委書記鄧廣雁涉嫌嚴重失職和瀆職。隨後幾天,陳杰人下落不明,與外界失聯。後證實被抓捕。

同年7月,湖南發布通報,聲稱公安破獲一起「以網牟利」,「大肆進行非法經營、敲詐勒索等犯罪活動」的案件,並宣布對陳杰人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同年8月16日,中國官媒新華社發表題為「從『網絡大V』到『網絡害蟲』」文章,聲稱陳杰人先後建立21個微博、公眾號、頭條號,發表、炒作、攻擊、揭露等各類負面文章3000餘篇,借「輿論監督」名義斂財。

但新華社的文章被外界和陳杰人辯護律師質疑是「未審先判」。

根據網上資料,陳杰人畢業於清華大學法學院,2003年任職《中國青年報》時曾踢爆武漢女大學生賣淫,社會一時轟動,但他也因此被解僱;2011年10月,任職人民網江蘇視窗執行總編時,因「批評政府過多」被解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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