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对外关系法将于7月1日正式生效,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外交最高负责人王毅称,要善用这一“法治武器”来反制裁。
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周三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关系法’,该法律被外界视为是中共建政以来首次以法律形式确立习近平主导的“战狼”外交。
法律规定,“对于违反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权采取相应反制和限制措施。”
分析人士认为,该法出台,意味着习近平当局以法律的形式彻底埋葬了中共当局在习近平执政前奉行的韬光养晦策略。王毅称,该法律为中国“涉外法治体系建设的重要里程碑。”
王毅29日在人民日报做了进一步阐释,称中共制定“对外关系法”是“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迫切需要”。王毅紧扣习近平的思路,称目前中国发展进入战略机遇、风险挑战并存及不确定因素增多的时期,中国必须“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善用“法治武器”,“不断丰富和完善对外斗争法律‘工具箱’充分发挥法律作为国际秩序‘稳定器’的积极作用”。
王毅的解释明显针对美国和西方而来,他称,制定‘对外关系法’是旗帜鲜明反对一切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反对任何单边主义、保护主义、霸凌行径,“针对外国对我国的干涉、制裁、破坏等行径,明确反制、限制性法律规定”,有利于发挥警示和震慑作用。
习近平执政以来,西方普遍的共识是,中国对内更加蔑视人权,对外不断扩张,行事作风愈来愈专断独裁。在俄乌战争爆发后,中国的暧昧态度更引起西方国家警惕。数月以来,美国和欧盟强调对华关系“去风险”,美国更是将一大批被指协助当局监控新疆等地的少数民族、直接、间接支援入侵乌克兰的俄罗斯的中国公司列入黑名单。
在北京与美国及西方盟友关系陷入僵局之际,中国推出此法,意图“震慑”西方国家,以法律手段强化“反制”,反对西方“遏制”,在当前背景下,尤其是对抗美国在某些敏感领域对中国实施的高科技产品禁运措施。
王毅毫不含糊地说,‘对外关系法’为中国依法行使“反制裁、反干涉的正当权利’提供了法律依据。”
美国耶鲁大学法学院中国问题专家莫里兹·鲁道夫分析,反制外国制裁并非中国‘对外关系法’的唯一目的,“当中国以不符合国家安全利益的名义不准备实施某些国际条约时,它会拿出这部法律为捍卫其政治立场服务”。“该文本还为中国效仿美国的治外法权原则,为在境外使用中国法律铺路。”
王毅称,该法律是“以法律形式贯彻落实习近平外交思想的重大成果”,因此,在一些分析人士看来,这并不是一部严格意义上的法律,而是以习近平思想去定义、试图钳制外国人政治表态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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