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撤销6居英港人护照 罗冠聪斥多此一举 刘祖迪批荒谬

方泠卉
2024-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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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至右:(上排)郑文杰、罗冠聪、蒙兆达;(下排)蔡明达、霍嘉志、刘祖廸。(视频撷图/看传媒合成)

港府引用3月通过的《维护国家安全条例》,6月12日对罗冠聪等6名遭通辑的海外港人祭出多项措施,包括:撤销他们的特区护照,以及禁止任何人帮他们处理资金与租赁房屋等。

综合媒体报导,港府动用俗称基本法23条的《维护国家安全条例》,首次使用其赋予的取消护照权力,宣布对罗冠聪等6人实施4项措施:禁止提供资金等或处理资金等、禁止与不动产相关的某些活动、与涉及有关潜逃者的合资企业或合伙相关的禁止,以及撤销特区护照等。

这6人目前都住在英国,分别是前立法会议员罗冠聪、香港劳权监察总干事蒙兆达、海外网媒《棱角》执行总监刘祖廸、英国驻港总领事馆前职员郑文杰、网台“升旗意得道”主持人霍嘉志及蔡明达。

另外,蒙兆达和蔡明达被“暂时罢免董事职位”;曾任职大律师的霍嘉志在香港的执业资格会被“暂时吊销”。

港府这次的举措正值“反送中”运动5周年的纪念期间。保安局局长邓炳强称,这6人被列为“指明潜逃者”,任何人向其提供资金或处理资金,即属犯罪,一经定罪可处监禁7年。

他并表明,这些措施是对英国的报复,他指控英国企图影响香港的国安法案件审讯,又“编造个案”检控香港经贸办人员。

上个月,英国起诉香港驻伦敦经贸办行政经理袁松彪等三人,指他们为香港搜集情报、监控在英港人。而港府这次行动只针对6名居英港人,未波及散居美国、澳大利亚等地的被通缉者。

保安局称,罗冠聪等人涉危害国家安全罪行,“潜逃”英国后仍继续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警方遂依法向法院申请拘捕令,并分别于去年7月及12月通缉各人。

当事人指港府为报复英国起诉“香港间谍”

多名当事人都表示,这些措施对他们的实际影响并不大,认为这是港府为了报复英国起诉“香港间谍”。

罗冠聪在FB发文表示,2021年起他已不再使用特区护照,港府的声明是“多此一举”。罗冠聪说,2020年他在英国申请难民时,已将特区护照交给内政部,庇护申请成功后也没有取回。

在网上主张“香港揽炒”的刘祖迪,在社媒平台X回应表示,他只持有BNO护照,从未申请或拥有香港特区护照,“取消根本不存在的东西何其荒谬”。

刘祖迪批评,此类国安条例是公然的跨国镇压行为。这是再一次违反《中英联合声明》,也是香港司法系统遭北京“武器化”的另一个显著案例。

刘祖迪强调,这样的镇压行为不会阻止他继续倡议人权和民主,“港人精神永存!”

英国港侨协会创办人、英国驻港总领事馆前职员告诉美国之音,事件有可能与英国起诉包括香港经贸办官员在内的三人为香港搜集情报、监控海外异议人士有关,因为港府这次只针对在英国的被通缉人士。

香港监察促英政府公开谴责

香港监察共同创办人兼行政总监罗杰斯(Benedict Rogers)认为,港府在2019年香港“反送中”运动五周年的日子,特别是612立法会示威这天,撤销这6人的护照绝非巧合。“香港监察”并敦促英国政府立即公开谴责这种公然的跨国镇压行为,保障这些社运人士以及其他在英国寻求庇护的香港社群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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