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引用3月通過的《維護國家安全條例》,6月12日對羅冠聰等6名遭通輯的海外港人祭出多項措施,包括:撤銷他們的特區護照,以及禁止任何人幫他們處理資金與租賃房屋等。
綜合媒體報導,港府動用俗稱基本法23條的《維護國家安全條例》,首次使用其賦予的取消護照權力,宣布對羅冠聰等6人實施4項措施:禁止提供資金等或處理資金等、禁止與不動產相關的某些活動、與涉及有關潛逃者的合資企業或合夥相關的禁止,以及撤銷特區護照等。
這6人目前都住在英國,分別是前立法會議員羅冠聰、香港勞權監察總幹事蒙兆達、海外網媒《稜角》執行總監劉祖廸、英國駐港總領事館前職員鄭文杰、網台「升旗意得道」主持人霍嘉志及蔡明達。
另外,蒙兆達和蔡明達被「暫時罷免董事職位」;曾任職大律師的霍嘉志在香港的執業資格會被「暫時吊銷」。
港府這次的舉措正值「反送中」運動5周年的紀念期間。保安局局長鄧炳強稱,這6人被列為「指明潛逃者」,任何人向其提供資金或處理資金,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處監禁7年。
他並表明,這些措施是對英國的報復,他指控英國企圖影響香港的國安法案件審訊,又「編造個案」檢控香港經貿辦人員。
上個月,英國起訴香港駐倫敦經貿辦行政經理袁松彪等三人,指他們為香港搜集情報、監控在英港人。而港府這次行動只針對6名居英港人,未波及散居美國、澳大利亞等地的被通緝者。
保安局稱,羅冠聰等人涉危害國家安全罪行,「潛逃」英國後仍繼續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警方遂依法向法院申請拘捕令,並分別於去年7月及12月通緝各人。
當事人指港府為報復英國起訴「香港間諜」
多名當事人都表示,這些措施對他們的實際影響並不大,認為這是港府為了報復英國起訴「香港間諜」。
羅冠聰在FB發文表示,2021年起他已不再使用特區護照,港府的聲明是「多此一舉」。羅冠聰說,2020年他在英國申請難民時,已將特區護照交給內政部,庇護申請成功後也沒有取回。
在網上主張「香港攬炒」的劉祖迪,在社媒平台X回應表示,他只持有BNO護照,從未申請或擁有香港特區護照,「取消根本不存在的東西何其荒謬」。
劉祖迪批評,此類國安條例是公然的跨國鎮壓行為。這是再一次違反《中英聯合聲明》,也是香港司法系統遭北京「武器化」的另一個顯著案例。
劉祖迪強調,這樣的鎮壓行為不會阻止他繼續倡議人權和民主,「港人精神永存!」
英國港僑協會創辦人、英國駐港總領事館前職員告訴美國之音,事件有可能與英國起訴包括香港經貿辦官員在內的三人為香港搜集情報、監控海外異議人士有關,因為港府這次只針對在英國的被通緝人士。
香港監察促英政府公開譴責
香港監察共同創辦人兼行政總監羅傑斯(Benedict Rogers)認為,港府在2019年香港「反送中」運動五周年的日子,特別是612立法會示威這天,撤銷這6人的護照絕非巧合。「香港監察」並敦促英國政府立即公開譴責這種公然的跨國鎮壓行為,保障這些社運人士以及其他在英國尋求庇護的香港社群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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