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女人的梦幻人生(五十三)
想当作家,先看一百本名著。—-遇罗锦
任先生和张女士先后不约而同向成名后的罗锦请教:“如何才能当一名作家?”
罗锦给予同样的回答:“想当作家,先看一百本名著。”
这个回答也许和她自己的成长经历有关。
罗文最近告诉我,罗克有一个集体借书证,每次可以借一百本书。这是罗克当农场工人时让领导开证明给办的。
罗文还告诉我,借书证是分等级的,罗克的是科级。根据级别可以看不同的内部刊物,“玉璞团”当时罗文已经看到过。
我认识罗文的时候,罗克已经在人民机械厂当工人,一百本特权的借书证应该还给农场了。可是罗文家文学名著从不间断。
昨天和罗文的谈话里,他谈到一月五日:“警察在咱们俩的屋子里抄家,让我看着……”我不由扑哧一笑。
原来在他心里,三间北房靠东的有隔栅的那间属于“咱们俩的屋子”。
他说趁警察不注意,他把放在桌上的几封读者来信揣到兜里,使这几位朋友幸免于难。
我不记得“咱们俩的屋子”里有桌子。有两张床,一张有木头雕花床头的小双人床。属于罗锦的,她已经被抓去劳改农场判了三年教养。姥姥有时来就睡在罗锦床上。
另一张是木板搭成的单人床,我和罗文曾在那张床上并排躺过一次。这可能就是罗文把这间屋子命名为“咱们俩的屋子”的理由吧!
屋子里有一个比我们家厨房里的小很多的上釉的古铜色水缸。里面装满了发酵的面。大部分时间是遇伯父做饭。如果要做面食,他就掀开木制缸盖,弯下腰,从里面揪出一团儿面来。
在遇家,我和罗文的确大部份时间在“咱们俩的房子”里活动。
我们一起读过但丁的“神曲”,读过斯汤达的“红与黑”,读过莫泊桑的“漂亮的朋友”。
罗克哥哥在外屋伏案写作,曾偶然抬起头来给我们讲于连在山顶上看雄鹰展翅那段。
同样的场景,罗克哥哥让我去问老师“有凤来仪”是什么意思?我还真跑到学校找到我们高二(4)班主任兼语文老师杜梦鱼去问,很失望,她没回答。
罗文从头到尾给我讲过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小说“野性的呼唤”。说主人公做什么都很容易成功,给我印象深刻。
也是昨天的谈话里,我才知道罗文除了“我家”,还写过一本20万字的小说“百年一遇”。名字是辽宁画报社社长起的,已经上了印刷机,恰逢中宣部下令,不许再提文革、反右、大饥荒。“百年一遇”只好下架。
我说:“罗文,你记得你第一篇小说写的是’初恋’吗?”
那是67年夏天,罗文拿着几页纸到我家念他的处女作给我听。
罗文说:“怎么不记得!你当时评价说不怎么样。”
我说:“你说你担心我会像我姑姑,我很生气。”
前两天,我们有一段开诚布公的谈话,我告诉罗文,我离开他是从他那儿我感觉不到我要的爱。
罗文说过他那时候并没有交女朋友的需要。
我说我送货上门并不是我有性要求,我是看上了你的骄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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