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泛民人士被捕 议员许智峰:香港已成警察国度

方泠卉
2020-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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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警11月1日突然逮捕7名泛民主派人士后,2日又逮捕1人。警方指控他们于5月8日在立法会涉嫌违反“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特权法》)。图为5月8日人民力量陈志全被建制派议员单手强行拖走。(中央社档案照片)

港警11月1日清晨突然逮捕7名泛民主派人士后,2日又逮捕1人,总共逮捕8人。警方指控他们于5月8日在立法会涉嫌违反“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特权法》),随后又让他们获准保释,须于5日出庭应讯。被捕的现任议员许智峰批评,香港似已成为“警察国度”;尹兆坚则是感叹自己从“原告变被告”,直斥警方选择性执法相当离谱。

综合媒体报导,港警拘捕的8名民主派人士,包括7名现任或前任立法会议员,以及工党主席郭永健。现任议员包括:民主党胡志伟、尹兆坚、黄碧云、许智峰及泛民张超雄;前任立法会议员则为9月起拒绝延任的议会阵线朱凯廸和人民力量陈志全。

被捕的8人被控以违反香港法例第382章《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有关的“藐视罪”及“干预立法会人员罪”,已获准保释,须于5日出庭应讯。

11月2日因同一原因被捕的民主党立法会议员许智峰是在2日前往西区警署就另一宗案件报到时被捕的。他批评,这是彻头彻尾的滥捕滥告、滥用权力,形容香港似已成为“警察国度”(police state),立法会议事堂的事情竟然要由警方去管治。

此前一天,港警港岛总区刑事总部警司陈永裕1日在记者会上表示,被捕的6男1女于5月8日立法会内委会会议期间作出扰乱行为,包括冲向主席台令会议无法进行,也有人从公众席(旁听席)投掷大量纸张。

冲突源于建制派5月8日在内委会夺权

5月8日,香港立法会内务委员会爆发冲突。当时由泛民的公民党议员郭荣铿临时主持的内委会,超过半年多仍未选出正副主席,遭外界指泛民有意瘫痪内委会,以阻止审议“国歌法”等法案。

港澳办和中联办先后对此发表声明谴责。随后立法会主席梁君彦引述外聘律师意见指,前一会期担任内委会主席的建制派民主建港协进联盟议员李慧琼,有权主持会议。

泛民议员因为反对民建联李慧琼主持会议而一度包围主席台,并和建制派议员及保安发生推挤,包括建制派的工联会议员郭伟强被指将泛民的人民力量前议员陈志全拉倒在地。期间包括朱凯迪、陈志全和许智峰等多名议员都被逐出会议室。

有记者向陈永裕提出质疑,建制派议员也走到主席台前,双方发生肢体碰撞,为什么警方只拘捕民主派人士,质疑是否有政治打压之嫌;议员黄碧云当天只是举纸牌和叫口号,如何构成犯法?对于这些质疑,陈永裕仅称案件已进入司法程序,不方便作答。

尹兆坚感叹自己从“原告变被告”

尹兆坚强调,5月8日当天是建制派违规夺权,民主派是因不满民建联李慧琼强行夺走主持内务委员会会议的权力,才出来抗议及阻止建制派,“若要说藐视立法会,好明显系建制派、李慧琼、立法会大会主席藐视立法会既有程序”。

他说,当天他被建制派立法会议员何君尧和黄定光“批肘”受伤入院,警方调查多月音讯全无,感叹自己如今从“原告变被告”,直斥警方双重标准地选择性执法相当离谱。

据“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藐视罪”及“干预立法会人员罪”可分别处港币1万元罚款和监禁12个月。而香港《基本法》第79条规定,立法会议员若遭判刑一个月以上,经出席议员的2/3赞成,可解除其议员职务。立法会条例第39条则规定,被判处三个月以上有期徒刑者,五年内不得参加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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