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警11月1日清晨突然逮捕7名泛民主派人士後,2日又逮捕1人,總共逮捕8人。警方指控他們於5月8日在立法會涉嫌違反「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特權法》),隨後又讓他們獲准保釋,須於5日出庭應訊。被捕的現任議員許智峰批評,香港似已成為「警察國度」;尹兆堅則是感嘆自己從「原告變被告」,直斥警方選擇性執法相當離譜。
綜合媒體報導,港警拘捕的8名民主派人士,包括7名現任或前任立法會議員,以及工黨主席郭永健。現任議員包括:民主黨胡志偉、尹兆堅、黃碧雲、許智峰及泛民張超雄;前任立法會議員則為9月起拒絕延任的議會陣線朱凱廸和人民力量陳志全。
被捕的8人被控以違反香港法例第382章《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有關的「藐視罪」及「干預立法會人員罪」,已獲准保釋,須於5日出庭應訊。
11月2日因同一原因被捕的民主黨立法會議員許智峰是在2日前往西區警署就另一宗案件報到時被捕的。他批評,這是徹頭徹尾的濫捕濫告、濫用權力,形容香港似已成為「警察國度」(police state),立法會議事堂的事情竟然要由警方去管治。
此前一天,港警港島總區刑事總部警司陳永裕1日在記者會上表示,被捕的6男1女於5月8日立法會內委會會議期間作出擾亂行為,包括沖向主席台令會議無法進行,也有人從公眾席(旁聽席)投擲大量紙張。
衝突源於建制派5月8日在內委會奪權
5月8日,香港立法會內務委員會爆發衝突。當時由泛民的公民黨議員郭榮鏗臨時主持的內委會,超過半年多仍未選出正副主席,遭外界指泛民有意癱瘓內委會,以阻止審議「國歌法」等法案。
港澳辦和中聯辦先後對此發表聲明譴責。隨後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引述外聘律師意見指,前一會期擔任內委會主席的建制派民主建港協進聯盟議員李慧瓊,有權主持會議。
泛民議員因為反對民建聯李慧瓊主持會議而一度包圍主席台,並和建制派議員及保安發生推擠,包括建制派的工聯會議員郭偉強被指將泛民的人民力量前議員陳志全拉倒在地。期間包括朱凱迪、陳志全和許智峰等多名議員都被逐出會議室。
有記者向陳永裕提出質疑,建制派議員也走到主席台前,雙方發生肢體碰撞,為什麼警方只拘捕民主派人士,質疑是否有政治打壓之嫌;議員黃碧雲當天只是舉紙牌和叫口號,如何構成犯法?對於這些質疑,陳永裕僅稱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不方便作答。
尹兆堅感嘆自己從「原告變被告」
尹兆堅強調,5月8日當天是建制派違規奪權,民主派是因不滿民建聯李慧瓊強行奪走主持內務委員會會議的權力,才出來抗議及阻止建制派,「若要說藐視立法會,好明顯系建制派、李慧瓊、立法會大會主席藐視立法會既有程序」。
他說,當天他被建制派立法會議員何君堯和黃定光「批肘」受傷入院,警方調查多月音訊全無,感嘆自己如今從「原告變被告」,直斥警方雙重標準地選擇性執法相當離譜。
據「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藐視罪」及「干預立法會人員罪」可分別處港幣1萬元罰款和監禁12個月。而香港《基本法》第79條規定,立法會議員若遭判刑一個月以上,經出席議員的2/3贊成,可解除其議員職務。立法會條例第39條則規定,被判處三個月以上有期徒刑者,五年內不得參加選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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