帆船商标遭侵权 悉尼歌剧院怒告一家中国协会

Ruby Zhang
2020-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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悉尼歌剧院标志性的帆船商标被一家中国社团使用。悉尼歌剧院将其告上法庭。(图片来源:安平雅/大纪元)

悉尼歌剧院近日将一家中国协会告上法庭,因为这家协会使用的注册商标与悉尼歌剧院的帆船图案几乎一模一样。

据悉尼晨锋报报导,悉尼歌剧院信托基金周一(11月30日)向联邦法院提交的诉讼中,要求法院下令拒绝澳中经济贸易文化协会(ACETCA)的商标注册。该组织被指与中国政府有“密切联系”,注册的商标带有经典的悉尼歌剧院帆船标志。

悉尼歌剧院早先试图阻止ACETCA的商标注册,但11月9日,商标注册处的一名代表拒绝了悉尼歌剧院的申请。 于是歌剧院向联邦法院提出上诉并在法庭文件中指出,这家中国协会的标识“可能会欺骗或造成混淆”,并错误地暗示了歌剧院信托基金与ACETCA之间的联系,比如一种赞助或代言关系。

文件中还称,悉尼歌剧院的“风帆”标志,“在澳大利亚很出名“。悉尼歌剧院信托基金“以悉尼歌剧院的标识提供大量商品和服务,并获得了很多声誉”,因此这家中国协会的商标“很可能会带有欺骗性或引起混淆”。 

2018年,中国影响力研究专家Clive Hamilton教授和澳大利亚战略政策研究所研究员Alex Joske,在提交给联邦议会情报与安全联合委员会的报告中称,ACETCA是一个与中国共产党“关系密切”的组织。  

ACETCA反驳这种指控“荒谬”,并在其网站上说,它是一个非政治组织,“主要由澳洲华裔商人组成”,它的使命是“通过促进贸易、文化和慈善目标,加强澳大利亚和中国之间的关系”。 

ACETCA预计会在稍后予以回应,此案尚未进行初步听证。 

联邦法院今年已受理了一系列商标纠纷,包括麦当劳和Hungry Jack’s之间有关“Big Jack”汉堡的口水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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