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战狼外交”在过去一两年举世瞩目。最近中国对澳洲又是羞辱,又是制裁,更把中国的战狼外交推上国际舆论的峰尖。
战狼外交这个词,虽然是晚近中国才出现,但中国在外交上的“战狼”却是“自古以来”的。这里介绍一下晚清最早的外交战狼——何如璋。
何如璋是清朝首任驻日公使,在1877年派驻日本,直到1880年。在第二次鸦片战争后,中国开始接受西方世界的平等外交概念,承认西方列强是和中国“平等”的国家。1875年,郭嵩焘被派到英国(1876年出发),成为首位驻外使节。何如璋派驻到日本只比郭嵩焘稍晚,同属第一批驻外使节。
中国人一向畏惧“洋大人”,对其他国家还是高高在上。与郭嵩焘出使西洋多少有点战战兢兢不同,出使“东方岛夷”的“小国”日本,来自“天朝大国”何如璋自信心爆满,自动“战狼”上身。
把琉球王封为“琉球藩王”
何如璋到日本的第一件要务,就是解决琉球问题。背景是这样的。
现在为日本冲绳县的琉球群岛,在1880年代以前是个有至少五百年历史的独立国家,当时由尚氏王朝统治。琉球国国小力弱,在东方式的国际关系中,只能向大国称臣。但琉球特别之处在于,它既是中国的藩属国,从朱元璋时代开始就向中国称臣进贡接收册封;也是日本的一个藩国——萨摩藩的属国:在1609年被萨摩藩征服后,也向萨摩藩进贡。于是,琉球就在东方的国际关系体系中,成为唯一的“两属之国”。
中国(清朝)、日本和琉球在1850年代后相继步入现代国际体系。在西方国际法体系中,琉球是一个独立国家,但在东方体系下还是藩属国。日本在国际关系转型中,要脱亚入欧,推倒东方藩属体系,就希望把琉球这个藩属国变为日本“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872年6月日本宣布“第一次琉球处分”,把琉球王封为“琉球藩王”,等于把琉球降了一级。日本还在国际舞台竭力证明琉球属于日本。在作为台湾现代史开端之一的牡丹社事件中,日本最主要的目的不是“侵略台湾”,而是要通过为漂流到台湾被原住民杀害的琉球人(八瑶湾事件)“讨回公道”,以证明“琉球属于日本”。牡丹社事件后,日本继续推进兼并琉球。第一次琉球处分后,琉球的地位还是“琉球藩”,还带有东方朝贡体系的色彩,在国际法上领土归属尚未最后确定,废藩设县是最后一步。在国际关系上,牡丹社事件后,中国已承认琉球“两属”,但琉球对中国朝贡尚未断。日本希望彻底废除这种朝贡关系。
1875年5月,日本任命内政大臣松田道之为“琉球处分官”,处理琉球废藩设县事务。松田在7月到那霸直接向尚泰王递交命令书,提出九条要求。归纳起来最重要的是:停止给清朝的进贡和册封;改奉明治年号;要尚泰王上京谢恩;撤销在福州的琉球馆,原先事项由日本领事馆管辖;在琉球驻军;废除“藩”制定的刑法,遵行日本刑法;藩政改革等。尚泰王依然拒绝。此后,琉球在东京展开请愿运动,向日本陈情希望阻止被灭国,被日本拒绝。但日本陷于内政纷争,也没有一下子完成“处分”。
琉球于是把希望寄托在中国上。1876年是琉球每两年一次对清朝朝贡期,但日本封锁朝贡交通,不让琉球进贡(“阻贡事件”)。尚泰便派尚德宏等秘密到清朝陈情。尚德宏等1877年4月到达福州,但闽浙总督何璟和福建巡抚丁日昌两人非常消极,直到6月才把此事上奏到北京。奏章认为“今琉球地瘠民贪,孤悬一岛,本非边塞扼要之地;无悍御边陲之益,有邻邦酿衅之忧”,只是“不忍弃诸化外”,而且他们忠心诚恳,如果不答应,“转恐泰西各国谓我不能庇护属邦”,他们建议,由即将赴日本上任的首任驻日公使何如璋和日本交涉即可。北洋大臣李鸿章的观点也类似。
当时的形势是,日本虽已准备废藩设县,但尚未正式实行。琉球人的强烈反对和国际上的反应都令日本顾虑。尤其是中国这时还是庞然大物,日本还颇为顾忌。从后来的发展看,如果当时何如璋能用有效的外交,未必不能挽回琉球的命运。
可惜,琉球所托非人,“外交战狼”何如璋,不但没法威慑日本,反而导致了琉球国的加速灭亡。
还在中国国内,何如璋就对闽浙总督何璟和福建巡抚丁日昌等持重之见不以为然。即便李鸿章耳提面命,也阻止不了何如璋的战狼心。
“癫狗”、“无赖”
何如璋在1877年11月从中国出发到日本,12月到达神户当天,即与琉球密使马兼才秘密会面。事后他立即给李鸿章发囘报告,当中写道“日人无情无义,如癫狗之狂,如无赖之横”,提出上中下三策:上策建议派兵船到琉球,“先遣兵船责问琉球,征其入贡”,中策“明约琉球令其夹攻”,下策是“反复辩论”。
从报告可见,何如璋严重错估了局面。
首先,他自恃中国乃天朝大国,误判了中日之间的力量对比。中国当时的北洋水师南洋水师均没建成,而在牡丹社事件中,日本已有能力远征台湾。中国当时根本不存在派兵远征日本的可能。
其次,他也不懂外交礼仪和外交禁忌。与敏感人物马兼才会面是应该的,但到神户当天就会面,这很不得体。放在现在,相当于美国领事第一天到香港上任,还未拜会香港官员,就先和黎智英黄之锋会面。这对出使国是一种挑衅,为外交斡旋蒙上浓重的阴影。
再次,更要命的,何如璋一开始就抱著敌我立场,对日本的强烈偏见溢于言表,“癫狗”、“无赖”之话,即便在内部交流的文件中也不应该出现。何如璋如此仇恨日本,说白了不但不适宜担任驻日公使,甚至根本不适宜担任外交官。
不出所料,李鸿章和总理衙门大臣恭亲王奕䜣对这份报告哭笑不得,只同意用“下策”,即通过辩论交涉琉球问题。何如璋既这样急著见琉球密使和打报告,但当得知中央不支持“上策”和“中策”,何如璋就意兴阑珊,把琉球放在一边,迟迟不向日本提出琉球交涉。这样,又错过大半年的外交交涉挽救琉球的时间。
就这样到了1878年下半年,即两年一度的琉球对清朝的朝贡期。1876年的朝贡被日本阻挠,如果这次朝贡也不能成行,那么“不朝贡”就成为惯例,对琉球更不利。何如璋这才在9月3日在会见日本外务卿寺岛宗则时,第一次就“阻贡事件”提出口头抗议;9月18日又何宫本大书记官提及琉球,开始中日琉球外交争议。这距离何如璋到日本已有九个月之久了。
何如璋终于行动了,然而一行动,何如璋的战狼本色就暴露无遗。中国的抗议之类,日本早有心理准备,抗议也是外交手段。坏事的是10月7日,何如璋向日本外务部发出的正式外交照会,令日本大怒。
这份照会措辞强硬,言辞激烈:“贵国禁止琉球进贡清朝, 我政府闻之, 以为日本堂堂大国, 谅不肯背邻交, 欺弱国, 为此不信不义无情无理之事”,指责日本违反《中日修好条规》,“欺凌琉球, 擅改旧章”,“无端废弃条约,压制小邦”。
何如璋的“下策”是反复辩论,结果变成激烈指责日本,先给日本盖上一个“不信不义”、“无情无理”的大帽子。照会引起日本政坛震怒,认为即便西方国家也不会对日本如此无礼,引发“照会事件”或“暴言事件”。
两国关系恶化亦无不可
日本外务省把照会退回中国总理衙门,予以强烈谴责。11月21日复函质问,此照会“岂是邻国相交之道”?又说,如果这出自中国政府之令,则表明中国应不愿维持两国友好关系了。
何如璋在29日强硬回复,再次指责日本“发令琉球,却不以一言相告”,又说只要琉球继续朝贡中国,中日两国关系恶化亦无不可。30日,日本回信,称称关于琉球藩之事,已给予答复,无需多言。12月21日,外务卿寺岛宗则通过日本驻清公使向中国表示,在牡丹社事件中,中国已默认琉球是日本所属,琉球问题已是日本内政,又指责何如璋的照会无礼,要求撤回和道歉。
“暴言事件”并非日方无理取闹。“不信不义”、“无情无理”的大帽子,除了语言粗暴之外,还令日本认为中国背约。在牡丹社事件中,中日签订了《北京专约》,其中中国承认:
兹以台湾生番曾将日本国属民等妄为加害,日本国本意为该番是问,遂遣兵往彼,向该生番等诘责。今与中国议明退兵并善后办法,开列三条于后:一、日本国此次所办,原为保民义举起见,中国不指以为不是。二、前次所有遇害难民之家,中国定给抚恤银两,日本所有在该处修道、建房等件,中国愿留自用,先行议定筹补银两,别有议办之据。……
在日本看来,这份条约中,中国已承认日本保护琉球人(保民义举),也就是日本对琉球人有裁判权,变相承认琉球属于日本。虽然琉球尚未正式成为日本一部分,但指责“不信不义”、“无情无理”,“废弃条约,,压制小邦”,根本难以成立。
而偏偏,就是何如璋在此后的辩论中争辩说,在《北京专条》中的“保民义举”中的“民”,不是指遇难的琉球人,而是在当时谈判中日本为列举“生番恶行”而附带提及的在台湾番地被抢掠衣物的四名日本人,所以条约并没有承认日本对琉球人有裁判权(笔者曾论证,这种说法显然是错误的)。于是,在日本看来,何如璋更“搬龙门”,歪曲国际条约,中国才是背信弃义的一方。
何如璋的强硬姿态不但令日本强硬回敬,停止和何如璋打交道,关上了中日谈判的大门,还加快了兼并琉球的进度,开始了“第二次琉球处分”。
1879年1月松田第二次到琉球敦促琉球国王中止与清朝关系被拒。3月11日,日本太政大臣三条实美以琉球王尚泰违命不恭为由,宣布第二次琉球处分,琉球废藩置县。3月27日,日本派松田带上军队和员警第三次到琉球,接管琉球首都首里,废除琉球国。4月4日,设置冲绳县,锅岛直彬为首任冲绳知事,琉球正式灭亡。在这个过程中,何如璋不断抗议,甚至威胁整个中国驻日外交使团要回国,差不多等同断交。日本不为所动,更把何如璋视为“麻烦制造者”,不欲与其打交道。作为逐日公使,弄得这样灰头土脸,可谓羞耻之极。
琉球为日本正式吞并
何如璋把事情弄砸了,李鸿章不得不出来收拾残局,提出由第三国调停。适逢美国前总统格兰特(Ulysses Grant)环游世界到达东亚。李鸿章便邀请特兰特为调停人。
在听过双方意见后,格兰特赞同日本所言,何如璋照会中的语言粗暴确实是谈判障碍,给李鸿章发函:“何如璋前有一文书,措语太重,使其不能转弯,日人心颇不平,如此文不肯撤销,以后恐难商议。”建议中国不妨将文书撤回,另派大员与日本议辩,当可设法了结。他又暗示,应把何如璋撤换,以免影响谈判。为此,李鸿章给总理衙门写信《密论何子峨》说:“子峨虽甚英敏,于交涉事件历练未深,锋芒稍重。其第一次照会外务省之文,措词本有过当,转致激生变端。语云:出好兴戎,可为殷鉴。”但出于面子,中国也不好一下子撤回照会。最后,在李鸿章的建议下,把格兰特信件中的这段文字照抄录在给日本外务省的照会上,以示洞悉此事,以表诚意。同时也同意日本提出的,不在日本谈判(以免受何如璋影响),何如璋申请回国参与谈判,也被李鸿章拒绝。
正是中国同意(羞羞答答地)为照会道歉以及把何如璋踢出谈判队伍后,日本才肯坐下来和中国正式谈判琉球问题。到最后,双方草签协议,同意“二分方案”,即“除冲绳岛以北属大日本国管理外,其宫古、八重山二岛属大清国管辖,以清两国疆界”。当然,中国最后没有签署协议,琉球为日本正式吞并。
从在第二次琉球处分后,中日谈判所表现出来,日本的底线并非把整个琉球吞并不可。这样推论,在尚未兼并前,日本底线当然会更低一些。如果在那时认真谈判。理性辩论,或可为琉球亦为中国争取更好的条件也并非不可能。
由此可见,何如璋的“战狼外交”,不但没有帮琉球复国,反而让日本加快兼并琉球。历史的教训,不可不鉴。
(※作者为旅美学者,全文转自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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