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戰狼外交」在過去一兩年舉世矚目。最近中國對澳洲又是羞辱,又是制裁,更把中國的戰狼外交推上國際輿論的峰尖。
戰狼外交這個詞,雖然是晚近中國才出現,但中國在外交上的「戰狼」卻是「自古以來」的。這裡介紹一下晚清最早的外交戰狼——何如璋。
何如璋是清朝首任駐日公使,在1877年派駐日本,直到1880年。在第二次鴉片戰爭後,中國開始接受西方世界的平等外交概念,承認西方列強是和中國「平等」的國家。1875年,郭嵩燾被派到英國(1876年出發),成為首位駐外使節。何如璋派駐到日本只比郭嵩燾稍晚,同屬第一批駐外使節。
中國人一向畏懼「洋大人」,對其他國家還是高高在上。與郭嵩燾出使西洋多少有點戰戰兢兢不同,出使「東方島夷」的「小國」日本,來自「天朝大國」何如璋自信心爆滿,自動「戰狼」上身。
把琉球王封為「琉球藩王」
何如璋到日本的第一件要務,就是解決琉球問題。背景是這樣的。
現在為日本沖繩縣的琉球群島,在1880年代以前是個有至少五百年歷史的獨立國家,當時由尚氏王朝統治。琉球國國小力弱,在東方式的國際關係中,只能向大國稱臣。但琉球特別之處在於,它既是中國的藩屬國,從朱元璋時代開始就向中國稱臣進貢接收冊封;也是日本的一個藩國——薩摩藩的屬國:在1609年被薩摩藩征服後,也向薩摩藩進貢。於是,琉球就在東方的國際關係體系中,成為唯一的「兩屬之國」。
中國(清朝)、日本和琉球在1850年代後相繼步入現代國際體系。在西方國際法體系中,琉球是一個獨立國家,但在東方體系下還是藩屬國。日本在國際關係轉型中,要脫亞入歐,推倒東方藩屬體系,就希望把琉球這個藩屬國變為日本「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872年6月日本宣布「第一次琉球處分」,把琉球王封為「琉球藩王」,等於把琉球降了一級。日本還在國際舞台竭力證明琉球屬於日本。在作為台灣現代史開端之一的牡丹社事件中,日本最主要的目的不是「侵略台灣」,而是要通過為漂流到台灣被原住民殺害的琉球人(八瑤灣事件)「討回公道」,以證明「琉球屬於日本」。牡丹社事件後,日本繼續推進兼併琉球。第一次琉球處分後,琉球的地位還是「琉球藩」,還帶有東方朝貢體系的色彩,在國際法上領土歸屬尚未最後確定,廢藩設縣是最後一步。在國際關係上,牡丹社事件後,中國已承認琉球「兩屬」,但琉球對中國朝貢尚未斷。日本希望徹底廢除這種朝貢關係。
1875年5月,日本任命內政大臣松田道之為「琉球處分官」,處理琉球廢藩設縣事務。松田在7月到那霸直接向尚泰王遞交命令書,提出九條要求。歸納起來最重要的是:停止給清朝的進貢和冊封;改奉明治年號;要尚泰王上京謝恩;撤銷在福州的琉球館,原先事項由日本領事館管轄;在琉球駐軍;廢除「藩」制定的刑法,遵行日本刑法;藩政改革等。尚泰王依然拒絕。此後,琉球在東京展開請願運動,向日本陳情希望阻止被滅國,被日本拒絕。但日本陷於內政紛爭,也沒有一下子完成「處分」。
琉球於是把希望寄托在中國上。1876年是琉球每兩年一次對清朝朝貢期,但日本封鎖朝貢交通,不讓琉球進貢(「阻貢事件」)。尚泰便派尚德宏等秘密到清朝陳情。尚德宏等1877年4月到達福州,但閩浙總督何璟和福建巡撫丁日昌兩人非常消極,直到6月才把此事上奏到北京。奏章認為「今琉球地瘠民貪,孤懸一島,本非邊塞扼要之地;無悍御邊陲之益,有鄰邦釀釁之憂」,只是「不忍棄諸化外」,而且他們忠心誠懇,如果不答應,「轉恐泰西各國謂我不能庇護屬邦」,他們建議,由即將赴日本上任的首任駐日公使何如璋和日本交涉即可。北洋大臣李鴻章的觀點也類似。
當時的形勢是,日本雖已準備廢藩設縣,但尚未正式實行。琉球人的強烈反對和國際上的反應都令日本顧慮。尤其是中國這時還是龐然大物,日本還頗為顧忌。從後來的發展看,如果當時何如璋能用有效的外交,未必不能挽回琉球的命運。
可惜,琉球所託非人,「外交戰狼」何如璋,不但沒法威懾日本,反而導致了琉球國的加速滅亡。
還在中國國內,何如璋就對閩浙總督何璟和福建巡撫丁日昌等持重之見不以為然。即便李鴻章耳提面命,也阻止不了何如璋的戰狼心。
「癲狗」、「無賴」
何如璋在1877年11月從中國出發到日本,12月到達神戶當天,即與琉球密使馬兼才秘密會面。事後他立即給李鴻章發囘報告,當中寫道「日人無情無義,如癲狗之狂,如無賴之橫」,提出上中下三策:上策建議派兵船到琉球,「先遣兵船責問琉球,征其入貢」,中策「明約琉球令其夾攻」,下策是「反覆辯論」。
從報告可見,何如璋嚴重錯估了局面。
首先,他自恃中國乃天朝大國,誤判了中日之間的力量對比。中國當時的北洋水師南洋水師均沒建成,而在牡丹社事件中,日本已有能力遠征台灣。中國當時根本不存在派兵遠征日本的可能。
其次,他也不懂外交禮儀和外交禁忌。與敏感人物馬兼才會面是應該的,但到神戶當天就會面,這很不得體。放在現在,相當於美國領事第一天到香港上任,還未拜會香港官員,就先和黎智英黃之鋒會面。這對出使國是一種挑釁,為外交斡旋蒙上濃重的陰影。
再次,更要命的,何如璋一開始就抱著敵我立場,對日本的強烈偏見溢於言表,「癲狗」、「無賴」之話,即便在內部交流的文件中也不應該出現。何如璋如此仇恨日本,說白了不但不適宜擔任駐日公使,甚至根本不適宜擔任外交官。
不出所料,李鴻章和總理衙門大臣恭親王奕訢對這份報告哭笑不得,只同意用「下策」,即通過辯論交涉琉球問題。何如璋既這樣急著見琉球密使和打報告,但當得知中央不支持「上策」和「中策」,何如璋就意興闌珊,把琉球放在一邊,遲遲不向日本提出琉球交涉。這樣,又錯過大半年的外交交涉挽救琉球的時間。
就這樣到了1878年下半年,即兩年一度的琉球對清朝的朝貢期。1876年的朝貢被日本阻撓,如果這次朝貢也不能成行,那麼「不朝貢」就成為慣例,對琉球更不利。何如璋這才在9月3日在會見日本外務卿寺島宗則時,第一次就「阻貢事件」提出口頭抗議;9月18日又何宮本大書記官提及琉球,開始中日琉球外交爭議。這距離何如璋到日本已有九個月之久了。
何如璋終於行動了,然而一行動,何如璋的戰狼本色就暴露無遺。中國的抗議之類,日本早有心理準備,抗議也是外交手段。壞事的是10月7日,何如璋向日本外務部發出的正式外交照會,令日本大怒。
這份照會措辭強硬,言辭激烈:「貴國禁止琉球進貢清朝, 我政府聞之, 以為日本堂堂大國, 諒不肯背鄰交, 欺弱國, 為此不信不義無情無理之事」,指責日本違反《中日修好條規》,「欺凌琉球, 擅改舊章」,「無端廢棄條約,壓制小邦」。
何如璋的「下策」是反覆辯論,結果變成激烈指責日本,先給日本蓋上一個「不信不義」、「無情無理」的大帽子。照會引起日本政壇震怒,認為即便西方國家也不會對日本如此無禮,引發「照會事件」或「暴言事件」。
兩國關係惡化亦無不可
日本外務省把照會退回中國總理衙門,予以強烈譴責。11月21日復函質問,此照會「豈是鄰國相交之道」?又說,如果這齣自中國政府之令,則表明中國應不願維持兩國友好關係了。
何如璋在29日強硬回復,再次指責日本「發令琉球,卻不以一言相告」,又說只要琉球繼續朝貢中國,中日兩國關係惡化亦無不可。30日,日本回信,稱稱關於琉球藩之事,已給予答覆,無需多言。12月21日,外務卿寺島宗則通過日本駐清公使向中國表示,在牡丹社事件中,中國已默認琉球是日本所屬,琉球問題已是日本內政,又指責何如璋的照會無禮,要求撤回和道歉。
「暴言事件」並非日方無理取鬧。「不信不義」、「無情無理」的大帽子,除了語言粗暴之外,還令日本認為中國背約。在牡丹社事件中,中日簽訂了《北京專約》,其中中國承認:
茲以台灣生番曾將日本國屬民等妄為加害,日本國本意為該番是問,遂遣兵往彼,向該生番等詰責。今與中國議明退兵並善後辦法,開列三條於後:一、日本國此次所辦,原為保民義舉起見,中國不指以為不是。二、前次所有遇害難民之家,中國定給撫恤銀兩,日本所有在該處修道、建房等件,中國願留自用,先行議定籌補銀兩,別有議辦之據。……
在日本看來,這份條約中,中國已承認日本保護琉球人(保民義舉),也就是日本對琉球人有裁判權,變相承認琉球屬於日本。雖然琉球尚未正式成為日本一部分,但指責「不信不義」、「無情無理」,「廢棄條約,,壓制小邦」,根本難以成立。
而偏偏,就是何如璋在此後的辯論中爭辯說,在《北京專條》中的「保民義舉」中的「民」,不是指遇難的琉球人,而是在當時談判中日本為列舉「生番惡行」而附帶提及的在台灣番地被搶掠衣物的四名日本人,所以條約並沒有承認日本對琉球人有裁判權(筆者曾論證,這種說法顯然是錯誤的)。於是,在日本看來,何如璋更「搬龍門」,歪曲國際條約,中國才是背信棄義的一方。
何如璋的強硬姿態不但令日本強硬回敬,停止和何如璋打交道,關上了中日談判的大門,還加快了兼併琉球的進度,開始了「第二次琉球處分」。
1879年1月松田第二次到琉球敦促琉球國王中止與清朝關係被拒。3月11日,日本太政大臣三條實美以琉球王尚泰違命不恭為由,宣布第二次琉球處分,琉球廢藩置縣。3月27日,日本派松田帶上軍隊和員警第三次到琉球,接管琉球首都首里,廢除琉球國。4月4日,設置沖繩縣,鍋島直彬為首任沖繩知事,琉球正式滅亡。在這個過程中,何如璋不斷抗議,甚至威脅整個中國駐日外交使團要回國,差不多等同斷交。日本不為所動,更把何如璋視為「麻煩製造者」,不欲與其打交道。作為逐日公使,弄得這樣灰頭土臉,可謂羞恥之極。
琉球為日本正式吞併
何如璋把事情弄砸了,李鴻章不得不出來收拾殘局,提出由第三國調停。適逢美國前總統格蘭特(Ulysses Grant)環遊世界到達東亞。李鴻章便邀請特蘭特為調停人。
在聽過雙方意見後,格蘭特贊同日本所言,何如璋照會中的語言粗暴確實是談判障礙,給李鴻章發函:「何如璋前有一文書,措語太重,使其不能轉彎,日人心頗不平,如此文不肯撤銷,以後恐難商議。」建議中國不妨將文書撤回,另派大員與日本議辯,當可設法了結。他又暗示,應把何如璋撤換,以免影響談判。為此,李鴻章給總理衙門寫信《密論何子峨》說:「子峨雖甚英敏,於交涉事件歷練未深,鋒芒稍重。其第一次照會外務省之文,措詞本有過當,轉致激生變端。語云:出好興戎,可為殷鑑。」但出於面子,中國也不好一下子撤回照會。最後,在李鴻章的建議下,把格蘭特信件中的這段文字照抄錄在給日本外務省的照會上,以示洞悉此事,以表誠意。同時也同意日本提出的,不在日本談判(以免受何如璋影響),何如璋申請回國參與談判,也被李鴻章拒絕。
正是中國同意(羞羞答答地)為照會道歉以及把何如璋踢出談判隊伍後,日本才肯坐下來和中國正式談判琉球問題。到最後,雙方草簽協議,同意「二分方案」,即「除沖繩島以北屬大日本國管理外,其宮古、八重山二島屬大清國管轄,以清兩國疆界」。當然,中國最後沒有簽署協議,琉球為日本正式吞併。
從在第二次琉球處分後,中日談判所表現出來,日本的底線並非把整個琉球吞併不可。這樣推論,在尚未兼併前,日本底線當然會更低一些。如果在那時認真談判。理性辯論,或可為琉球亦為中國爭取更好的條件也並非不可能。
由此可見,何如璋的「戰狼外交」,不但沒有幫琉球復國,反而讓日本加快兼併琉球。歷史的教訓,不可不鑒。
(※作者為旅美學者,全文轉自上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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