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知名公司遭遇商标维权事件变得极为普遍。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的消息称,2020年12月30日,法院判决“饿了么”控告“饿了吗”侵权胜诉,“饿了吗”需要变更其企业名称并赔付各项费用5万元整;而另一边“茶颜悦色”连续2年以不正当竞争为由控告“茶颜观色”,却依旧在2020年4月被法院认定不构成侵权,2021年1月4日此案再次在长沙天心区法院审理,当庭没有宣判结果。
那这两起案子有哪里不一样呢?
在“饿了么”的案件中法院认为,原告“饿了么”的商标注册在先,而被告的字号“饿了吗”与原告注册商标相比,字形、读音和含义均极为相近,应当认定为近似标识。被告将与原告注册商标极为近似的“饿了吗”作为其字号登记注册企业名称,具有明显的主观恶意,客观上容易产生市场混淆,构成不正当竞争。
虽然被告“饿了吗”辩称公司的企业名称系依法核准注册,且公司注册后并没有实际经营。“饿了吗”的“吗”与“饿了么”的“么”读音不同,字形也不同,不构成近似,故请求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饿了吗”立即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需要变更企业名称,变更后的企业名称字号不得与“饿了么”相同或近似;判令被告赔偿经济损失39427元,律师费10000元、打印费573元,以上共计50000元。
而另一桩案件中的“茶颜悦色”奶茶店,自2013年12月在长沙开办第一家店以来,至今已拥有近两百家分店。2019年5月,一家与“茶颜悦色”仅一字之差的“茶颜观色”奶茶店在长沙开业。随后2019年10月与2020年4月,“茶颜观色”两次起诉“茶颜悦色” 商标侵权,索赔21万元,却均被法院驳回,此后双方便陷入一场持久的知识产权和竞争纠纷之争。
“茶颜观色”认为,自己的商标是早在2008年就获得注册,而“茶颜悦色”商标最早却是在2013年10月8日才注册成功的。并且两个商标在形、音、义上都非常相似,所以以商标侵权为由上诉法院。
但长沙市岳麓区法院于2019年11月和2020年4月8日作出判决都认为,注册商标“茶颜悦色”核定使用的范围与“茶颜观色”商标核定使用的范围并不相同,并且从商标本身的近似程度来看,“茶颜悦色”与“茶颜观色”虽仅一字之差,但图片、图片与图片在字形、含义及构图组合后的整体结构上均存在较大差异。“茶颜悦色”起识别作用的既非“茶颜”,也非“悦色”,而是“茶颜悦色”这一整体。所以最终判决两注册商标不相近似,不易混淆,“茶颜悦色”不侵权。
2021年1月4日,“茶颜悦色”反诉“茶颜观色”不正当竞争案在长沙市天心区法院开庭,这也是双方第三次就侵权问题对簿公堂。
这次原告“茶颜悦色”认为,自己是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奶茶店,新开店最长排队时间长达18小时,受到全国知名媒体甚至国际媒体报导,足以认定原告方具有极高影响力。而被告在长沙开设的“茶颜观色”奶茶店,是在原告的知名度已经很高后开设的。
虽然被告“茶颜观色”的商标是在2008年3月14日获得注册。但是直到2018年,该商标几经转手,才由广州洛旗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洛旗公司)获得商标专用权。而“茶颜悦色”商标虽然在2013年10月8日才注册成功,但在2013年12月就开始使用了,并且很快成为长沙、湖南乃至全国颇有名气的“网红”奶茶。被告“茶颜观色”在长沙开设的奶茶店,是在“茶颜悦色”的知名度已经很高后开设的。“茶颜观色”在后使用商标,应负有避让义务,但却并没有履行。被告方“茶颜观色”还使用与原告“茶颜悦色”店铺相似的装饰装潢,所以上诉法院认为被告方属于故意混淆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双方质证显示,茶颜观色南门口店已于2020年9月份关门。当日的庭审持续了4个多小时,最终法庭宣布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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