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因应港区国安法,英国政府从1月31日起实施香港居民BNO签证计划,该计画将使取得BNO签证的港人有机会最终成为英国公民。但为阻止申请者危害英国社会,英国政府要求申请者须对工作经历及品格方面等做出声明。对此英国驻香港总领事馆前职员郑文杰直言,曾参与镇压社会运动的防暴警恐难取得BNO签证。
据香港《苹果日报》报导,BNO签证申请表格中最少有五项涉及申请人背景的“安全审查”,包括:须声明及申报是否任职警队及任职政府、是否担任法官;须声明过去是否牵涉战争罪行、恐怖活动;是否为极端组织成员,或曾发表极端言论,以及声明具有良好品格。
值得关注的是,申请人须声明过往有否参与任何危害英国国家安全行为、过往有无不良行为,亦要主动申报对其品格不利的信息。申请人还须申报今昔工作是否涉及某些职业类型,包括:警员、情报机关、政府工、媒体、法官与裁判官等。
郑文杰:品格审查是针对镇压者
英国驻香港总领事馆前职员郑文杰相信,这类问题旨在筛选“同政府打压关系密切的人”的申请人,以衡量准许入境的风险。但他相信英国不会以一刀切方式,拒绝所有相关人士的申请。
郑文杰同时也是英国港侨协会创会主席,他举例说,若仅担任文职警务人员,审查风险较低,但若是在反送中运动中参与镇压的防暴警,过往曾被不少国际人权组织批评滥用暴力,英国有可能基于国家安全考虑,以“没有良好品格”为由拒绝他们的申请。
对于英国要求申请者须申报是否担任法官或裁判官,郑文杰认为,这或许反应出英方对香港司法独立已有怀疑,甚至视部份法官或裁判官“与政权关系密切”,因此特别列出查问。而对于询问申请者是否为媒体从业人士,他相信这是针对官方喉舌媒体人,若不如实申报,而于日后被英国政府揭发作虚假声明者,将随时须面对英国刑责。
BNO签证居留政策
英国国民(海外)护照(British National (Overseas) passport),简称BNO护照,是英国国民(海外)的护照,1987年7月1日起签发给香港的英国属土公民。BNO护照持有人之国籍为英国国籍,但并不自动拥有英国居留权。其为因应1980年代香港前途问题而设,1997年香港主权移交给中国前,先后有340多万香港英国属土公民登记为BNO身分,终身有效,BNO护照持有人可免签逗留英国本土半年。
港府在去年中强行实施国安法后,英国政府认定其明显违反“中英联合声明”,其后推出BNO签证居留计划,允许拥有BNO身分的港人,取得签证后可与配偶子女前往英国生活,读书或工作五年,之后可以申请永久定居,12个月后可以申请为英国公民。
中国外交部强烈反对英国的BNO计划,指其已彻底改变原来中英谅解的BNO性质,宣布中方自1月31日起不再承认BNO护照作为旅行证件和身分证明,并保留采取进一步措施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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