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法院被曝干预江苏女辅警案 许艳舅舅微博喊冤

刘悦
2021-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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舅舅发微博称法院不让我找律师。(微博)

日前江苏省灌南县检察院称,江苏省连云港市灌南县1名女辅警与多名男子发生性关系,其敲诈勒索罪名成立,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3年,罚金500万元(人民币,下同),消息传出后惊爆网络,网友质疑当局包庇官员,律师认为量刑过重。女辅警的父亲更是现身说法,称他的女儿没有敲诈,是那些人“欺负”、“玩弄”他的女儿。随着事件不断发酵,官方被曝干预案件。3月17日,许艳的舅舅在微博称,许艳及家人已经提出上诉,但法院拒绝家属委托的律师。

许艳的舅舅发长文喊冤

自称是“敲诈多名公职人员女辅警”案件被告人许某的舅舅,用微博账号“女辅警许某家属”发表长文并配有3张图片,分别是律师委托书,灌南县公安局拘留通知书,灌南县监察委员会留置通知书。

文章是这样写的:我是“敲诈多名公职人员女辅警”案件被告人许某的舅舅。这几天,我外甥女的案件引发了大家的高度关注,因为许某父母文化水平不高,委托我在网上向大家表达一下作为家属的心情和诉求。

目前我外甥女已经上诉。从网上流传判决书来看,还是存在很多疑点,所以我们家属委托了上海的邓学平、杜家迁两位律师,为我外甥女二审进行辩护。

前天3月15日,我们办完全权委托手续后,杜家迁律师到了看守所,希望会见我外甥女。就在这个时候,让人想象不到的事情发生了:连云港市中院居然指派了两名法律援助律师(之前未跟我们家属做任何沟通),拒绝了我们委托律师的会见请求。

昨天3月16日,杜家迁律师就委托律师辩护事项向连云港市中院进行交涉,但连云港市中院仍然拒绝。今天3月17日,邓学平律师也来到连云港市中院交涉,同样被连云港市中院拒绝。

两位律师告诉我们家属,法院说已经委托了两名法律援助律师,没有辩护名额了,并且说这是我外甥女本人的意愿,但是没有提供任何文字材料来证明他们的说法,也拒绝了我们核实委托法律援助律师是否是我外甥女本人的真实意愿的要求。

在此我们家属想跟大家分析一下一个简单的逻辑:一审我们家属花钱委托了律师,并且一审审判结果我外甥女表示了不服,提出了上诉,怎么到了二审,就不让我们家属委托律师了,反而心甘情愿接受法院指派的援助律师呢?这样的逻辑大概三岁小孩也能想通吧。

作为家属,我们不愿意让许某就这样接受法律援助律师,希望能够让我们家属委派的律师介入,对她进行真正有效的辩护,让这个案件得到一个公平、公正的审理。

另外,关于这个案件,我外甥女到底够不够成敲诈勒索罪,我们家属至今为止,是不能认可一审的判决结果的。我外甥女一审被认定的犯罪事实当中,时间最早的是2014年,那时候她还不到20岁,而那些公职人员,都是四五十岁的、在社会上有头有脸的人物,在年龄、阅历、社会地位等各个方面,都不平等,他们是否对我外甥女存在胁迫、威胁等手段,至今不得而知。这一点,希望能够在二审中得以查明。

许某的爸妈至今都认为,是这些公职人员欺负了他们女儿,是他们把她拖下了水。她只是一名辅警,在做辅警之前也只是在医院上班,这些“被害人”都是领导,有的还是她的顶头上司,很有可能是上司利用职权利诱、胁迫她发生关系。之后给的钱,也只是封口费、分手费、补偿费。从判决书来看,从头到尾,我外甥女也没有采取任何过激的手段,来对他们进行敲诈勒索,怎么能就这么定罪呢?

正如她爸爸前两天说的,犯错误的是这些公职人员,不能把屎盆子扣她一个人头上。许某没有从这些人口袋里掏钱、抢钱,就这样判了13年,还要罚500万元,这个结果我们是不能接受的。希望二审法院能够还原事实真相,给许某、给我们家属一个公正的判决,让我们心服口服。

微博长文引发关注 

从微博的基本信息中可以发现,账号“女辅警许某家属”的注册日期是2021年3月17日,此账号下也仅有这一条微博,发布日期是17日晚上10点54分。

在还到1天的时间内,此条微博就有超过27万人点赞,近7万人转发。

在许艳的舅舅发布微博之前,许艳的父亲曾接受官媒《红星新闻》的采访,许艳的父亲称他的女儿没有敲诈勒索,而是被公职人员玩弄欺辱。当时,相关话题在新浪微博的阅读量突破1.1亿次,大量网友质疑当局包庇官员,律师则认为量刑过重。还有网友将案件疑点一一罗列,要求当局给个说法。随着舆论的发酵,红星新闻上的官方报导被快速删除。

讽刺当局的诗词接龙

网友的相关评论,消息也被一一删除。有微信公众号以“白日一删尽”为主题号召网友以诗句接龙。很快大量打油诗出现在网络。比如:

白日一删尽,暗夜泪自流。欲穷清白目,请君入瓮楼。

白日一删尽,良宵几风流?神州灌云里,女囚秀色旧。

白日一删尽,警妓泪双流。奴畜小头目,送君入监楼。

白日一删尽,女警入狱囚。罚光五百万,阴劳付东流。

白日一删尽,黄警最下流。欲遮众人目,更封律师口。

白日一删尽,差人太下流。网友惊侧目,警局赛青楼。

白日一删尽,肉偿付东流。欲穷五百万,更作数年囚。

白日一删尽,连云港入流。灌南欲障目,孤女起衙楼。

白日一删尽,谎贺如海流。语穷迁离目,哽上呓蹭陋。

白日一删尽,九官都下流。玩了几个月,送女进牢头!

……

不过让人遗憾的是,此公众号文章已被当局删除。

律师:量刑太重

江苏女辅警案发生后,引发舆论哗然。不少律师都先生说法认为量刑太重。以下是多名律师在社交媒体上对案件的看法汇总:

周筱赟律师称,女辅警同时或者不间断的与多名公职人员发生不正当男女关系后,以怀孕补偿等为由索要财物,一定构成敲诈勒索罪吗?我直接说我的答案:不一定!不论从法理,还是从司法实务,我认为本案存在很多疑点。女辅警许某,很可能是无罪的!简而言之,过度索赔不等于敲诈勒索罪。并不是索要高额赔偿(补偿),就一定是敲诈勒索。只要有合法的请求权基础(即该请求有事实或法律依据),即使过度索赔,也仍然属于民事纠纷,而不是刑事犯罪!

北京律师刘晓原称,案发后,9个大老爷们摇身一变就成了“被受害人”了,而“施害人”女辅警更惨,给人睡了,收的钱没收了,还罚500万,又要坐牢13年。

王康律师表示,吴秀波的小三,敲诈300万既遂,3700万未遂,判3年缓3年,连云港女辅警,敲诈公职人员,372万,金额差不多,判13年,罚500万。

许艳家属委托的杜家迁律师称,一只老鼠,敲诈了一群猫,这群猫大概也并不认为被敲诈吧(被敲诈后又再主动被敲诈,不符常理),即便觉得委屈,这委屈此前也应可以预见。其他猫倒是提着刀来为他们报仇了。原本踢两脚就可以的,却非得砍上几刀,务必让这老鼠无翻身之可能。现在好了,引起了全国关注,且是这等事,时值政法整风,怕连云港的公安系统要进入这整风的重中之重了吧。投鼠忌器,他们此前没考虑到,现在肠子估计都悔青了吧。

案件始末

据江苏省灌南县法院发布的判决书显示,江苏省连云港市90后女辅警许艳,从19岁开始,相继和9名(其中2人无公职)男性发生性关系,完事后以怀孕向这9名男性索取”经济补偿”,共计372.6万元。在已知涉案的男性当中,包括小学校长、政府机关工会主席、医院副院长,公安局副局长与派出所所长。检察院一审判决,许艳有期徒刑13年,罚金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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