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担忧地方官员为求政绩,强制百姓接种COVID-19国产疫苗,可能给社会带来严重后果或法律纠纷。谢燕益律师给北京国家卫健委写了一封公开信,题目为《强制公布新冠疫苗技术方案之公民法律建议书》,此信引发律师同行的共鸣。
4月6日,北京维权律师谢燕益公开发表了一封给卫健委主任马晓伟的公民法律建议书,呼吁卫健委根据大陆的宪法、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条例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政策“迅速颁发行政强制令,责成国药控股等国内相关企业向全国及世界公布其负责研发生产的COVID-19疫苗技术方案即配方及生产制造工艺流程”。
建议书给出了具体的理由,包括中国作为联合国常任理事国同时作为负责任的大国,在这场史无前例的灾害面前,有义务对内保障国民生命健康,对外为世界人民抗疫提供帮助作出贡献;把疫苗的研发、生产、接种完全透明公开,既满足了人们的知情权,也让COVID-19疫苗的科学性、合理性、安全性、有效性得以验证;还可以帮助消疑释惑,让更多有质疑的人了解疫苗的可靠性、先进性,增强接种疫苗的信心等。
据海外华人媒体报导,河南维权律师任全牛称,谢燕益律师提的建议很及时,也很有必要。他说,疫苗推出的时间太过仓促,也没有经过特别严格的人群试验来得出安全性、科学性、有效性的公开数据,难免让很多民众心里产生疑惑。”
任全牛还表示,前些年已经有一些疫苗在孩子中产生很多问题,均造成严重后果。所以他认为如果仓促强制全国人民接种疫苗,或许会有严重安全隐患。
山东维权律师、齐鲁工业大学讲师刘书庆表示,赞成谢燕益的主张。他说:“如果想消除大家对疫苗的恐惧感或者疑虑的话,那你肯定要公开信息,这是消除恐惧、疑虑的最好方式。作为法律人,我是绝对不赞成强制接种。这是侵犯公民的个人自由,如果疫苗真的做到了信息公开,让别人意识到疫苗是安全的、有效的,我想有很多人还是愿意接种疫苗的。政府更应该从这个角度着手。”
谢燕益律师:事关生命 小心为上
谢燕益律师表示,他之所以发出公开信,是出于对自身生命健康,包括对自己家人生命健康的考虑。他以辉瑞公司有CEO宁可不当CEO也不愿意接种疫苗为例。他说,辉瑞公司还是国际上研究、生产疫苗的非常领先的医药方面的高科技企业。现在疫苗本身有很多不确定性。能够让民众感到安全的前提是,疫苗必须是公开、透明的,必须大家能了解它的安全性、可靠性、有效性。他建议,再等等,三个月也好,半年也好,等到国际、国内疫苗的数据有了充分的披露、充分的论证和试验再选择是否接种疫苗为好。
谢燕益认为,疫苗的接种,透明度是首要的。如果政府做不到这一点,COVID-19疫苗是很难被人们普遍接受的。如果强推的话,可能会带来法律纠纷。他说,“这本身在没有法律依据的情况下属于违法、侵权、滥用职权的行为,如果造成严重的法律后果的话,那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在接种COVID-19疫苗的接种过程中,其它国家也有接种疫苗时出现一些对人体有伤害的情况,甚至致残、致死。对此谢律师认为,要改变这一点,必需有国家制度来保障。
谢律师建议:“如果出现人身伤害甚至意外死亡后,国家至少应该设立COVID-19疫苗强制保险基金,给予受人身伤害、死亡的这些人紧急救治和赔偿,这些措施还没有建立起来。有些地区如果强制执行,那后果有谁来承担、法律责任由谁来承担?”
谢律师强调,这不是一个很简单的问题,你不能说为了防御抗疫、为了完成接种指标。他说:“因为接种疫苗后,可能有很多种后果是我们无法预料的,包括疫苗研发的专家也是无法预料的,接种疫苗后可能会发生这种不可控的后果,因此不能以行政手段乱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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