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让女儿上好大学 山东某银行行长花3.5亿找关系被骗

刘悦
2022-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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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州绿党提出一项法案,将最低刑事责任年龄从10岁提高到14岁,旨在让年龄不足10岁的儿童不再被送进监狱。图为示意图(图片来源:Adobe Stock)

中国山东省1名李姓银行行长,为了给女儿“买1个好大学的入学资格”,将违法诈得的3.5亿元(人民币,下同)分26次支付给“牵线的中间人”,结果被骗,所有的钱财全部打了水漂。近日,李姓行长因涉嫌骗取贷款等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年。

据新浪网报导,2020年7月19日,山东省滨州市某银行行长李某因涉嫌骗取贷款罪、违法发放贷款罪,被公安机关逮捕归案。警方调查后发现,在近5年间,李某将大笔款项转入北京、内蒙古等地的账户,由此引出赵某河诈骗案。2020年7月24日,滨州市公安机关将赵某河抓捕归案。

为女儿上大学走后门疯狂敛财 反被诈骗

2014年年底,时任山东滨州市某行行长的李某,在外出做客时结识了来自内蒙古赤峰市的赵某河。赵某河是请客主人的高中同学。在闲聊中,李某称自己的女儿将在2015年3月参加高考艺术系考试,但是她的成绩并不理想。

赵某河称自己的姨父霍某担任内蒙古某高校副校长,与教育部多位领导熟识,可以帮忙问问,让孩子上个好大学,但需要李某打点一定的费用。

自2015年3月至8月,李某分5次向赵某河支付所谓的“保证金”、“协调费”等共计3,400万元。

等女儿入学后,李某发现女儿没有学籍,赵某河称还需继续打点。于是自2015年9月至2016年9月,李某又先后8次向赵某河支付所谓的“向学校缴纳担保费”、“更改高考分数”、“打开数据库费用”、“二次购买教育基金”,合计金额超过1.5亿元。

但实际上赵某河并没有能力帮李某的女儿搞到大学学籍,也就是说李某花费的钱财全部打了水漂,但他不敢报警,只能默默忍受。

为了进一步骗得钱财,赵某河又冒充反贪局局长,先后向李某行骗超过1.52亿元。至此李某向赵某河支付的金额高达3.5亿元。

为了支付巨额费用,李某侵吞银行贷款,并伙同小舅子孙某与另一家公司的总经理张某“订立攻守同盟”,授意孙张两人伪造假的贷款资料,然后违规发放贷款;然后又用“借新还旧、还后再贷、冒用名义”等多种手段,向银行诈贷多笔款项,导致该银行财产频频流出。

据悉,赵某河诈得巨款后,挥霍无限,包括买豪车、名表、赌博等,还带着朋友国内国外到处旅游,每次行程动则花费数十万元;案发后,这笔巨款已所剩无多,至今仍有近3.2亿元未能追回。最终,赵某河被判无期徒刑,李姓行长被判7年有限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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