踏足澳洲三十年,逐渐看到澳洲政制的优点与缺点,优点是澳洲存在民主选举制度,让国民享有选举权选出从地方、各州,到联邦国会的各级议员及执政党。但缺点也存在于目前的民主选举制度,虽然能够产生有抱负的政治家,但也让投机政客有机可乘,良莠不齐。
新州各地区议会选举因去年疫情爆发,延期到今年9月4日举行。目前疫情再度紧张,未知是否能够如期进行投票选举。北京去年在香港推行“国安法”,其后“依法”拘捕搞香港立法会预选的47人。而全港区议会由于民主阵营获选民支持胜出,特区政府筹备要求全体区议员“宣誓效忠”,最近“放风”将会“DQ”(取消)“不符合资格”的区议员并且追讨上任以来的薪津,迅即引起逾二百区议员急急辞职。香港雷厉风行这一连串措施,其实很值得澳洲政府借鉴学习,完善澳洲的选举制度!
对号入座的怪现象
澳洲社会出现一非常有趣的政治现象,就是长期一直被指责澳洲亲近美国,最受美国影响,“唯美国是瞻”。但当澳洲近年草拟推出反外国势力渗透法,起来大力反对此法的,却几乎绝大部份是之前指责澳洲深受美国影响者!
这些具有特定政治立场倾向者,到底是反对澳洲受外国势力影响呢?还是实际上希望澳洲受外国势力影响?!假如当初这些舆论是真的反对澳洲受美国影响,是不是应该大力支持澳洲反外国势力渗透?有趣的是,这些舆论面对澳洲立法反对外国势力渗透,却大肆出来反对,自己“对号入座”!令人啧啧称奇!
除了上述有趣的怪现象,还有更加令人感到不可思议的是,从近二三十年到近一二十年,的确出现越来越多的参选者,一方面积极参加澳洲的三级政制选举,一方面却目的旨在维护外国势力影响澳洲,削弱澳洲的国家主权与澳洲自己的价值观。
为何参政改变澳洲
印象最深刻的是,看到个别政客一方面本身参与澳洲的民主选举,却一方面极力反对民主选举,甚至歪曲事实去宣传澳洲没有民主选举制度。更令人不可思议的是,有的人放弃了原本拥有的祖籍国国籍,连祖国护照都不要,取得澳洲国籍和澳洲护照之后,反而声称自己是“X国人”(不是澳洲人),“为X国人服务”!不是为澳洲人服务!
这样强调自己是“X国人”,“为X国人服务”,最简单直接的就是到“X国”去“为X国人服务”,为什么要参政去改变澳洲“为X国人服务”呢?笔者有一次出席一个议会的会议,发言提醒在澳洲参政的人士,既然立足于澳洲政坛,是否应该宣传澳洲的民主选举制度呢?然而,有政客对笔者的提醒,反应是“一笑置之”。这“一笑置之”,可圈可点,反映出某的政客的政治立场!
不过,近年由于澳洲推出反外国势力渗透法,澳洲政坛上开始减少上述明目张胆为为外国势力服务的言论。但实际上,却仍然存在维护外国势力对澳洲的渗透,以及图谋损害澳洲国家主权、维护外国利益的行为。澳洲的选举制度,长期被外国势力渗透和利用!这已经成为公开的秘密!
特首并非国家总理
值得一提,近年出现大量中文舆论反对“港独”,澳洲却出现某种特定政治立场倾向的舆论,偏偏故意拿“澳洲总理”一职去跟“香港特首”比较,说“澳洲总理”也不是“民选”出来的,以此去反对香港基本法白字黑字写明的香港特首由选举产生。这种舆论,拿澳洲这个国家的“首长”,去跟香港这个城市的“首长”作类同比较,而不是跟北京中央首长去比较,岂不是变相支持“港独”?把“香港特首”视为“国家首长”?!并且煽动推翻北京制订的香港基本法?!
香港至今并非一个独立的国家,怎可以把“香港特首”视为像澳洲总理那样的“国家首长”?!如果要真的比较,应该是一个国家首长对另一国家首长,一市长对另一市长作比较!澳洲总理一职,是相对于中国总理一职!事实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总理一职,跟澳洲总理的产生方法,也真的并不一样,这是客观事实。香港人长期至今,也并没有提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总理,要求像澳洲总理那样产生。
香港只是一个城市,类似澳洲的雪梨市也只是一个城市。“反对港独”者,绝对不应该拿“香港特首”等同“澳洲总理”,只有“中国总理”一职才雷同“澳洲总理”一职。
外国势力颜色革命
然而,北京推出香港“国安法”,雷厉风行,不可不谓令人“叹为观止”。北京进行“完善香港的选举制度”,澳洲政府也应该好好学习,参考北京做法去“完善澳洲的选举制度”,严厉打击外国势力、敌对势力对澳洲政制的渗透与影响。
譬如,香港特区设立“候选人资格审查委员会”,负责审查并确认选举委员会、特首、立法会议员候选人资格。由警队“武官”出身的李家超,继被委任为政务司长及“国安会”成员之后,还被委任为“候选人资格审查委员会主席”。李家超强调,候选人的两大条件包括“真诚拥护”基本法和“效忠”,“不容许有人假装真诚拥护基本法”。面对香港大量民主派人士因立法会预选“35+”被捕一事,李家超大声指责这些人“涉嫌颠覆国家政权”,“他们涉嫌以歹毒计划,图谋瘫痪特区政府”。
澳洲应该学习香港这一手,让澳洲情报机关及澳洲联邦警察,参与澳洲有关选举事务部门,与选举部门合作,审查澳洲各级选举中的候选人,是否“真诚拥护”澳洲价值观?是否真正“效忠”澳洲?否则就是“澳奸”!绝对“不容许有人假装真诚拥护澳洲制度”!澳洲执法部门,应该对事实上为外国敌对势力服务者,以“涉嫌颠覆澳洲国家政权”论处,可以像香港“国安”那样先把涉嫌者关起来进行长期审查,剥夺其澳洲国籍,冻结其所有资产!可判处终身监禁,驱逐这类“澳奸”返回其真正热爱的祖籍国!
如果不及时严厉打击外国敌对势力,澳洲各级政制或迟或早将会被“颜色革命”淹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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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是新南威尔斯大学政治学博士兼新闻与教育工作者 林松(Lin B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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