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加拿大籍艺人吴亦凡案历经1年时间终于宣判,吴亦凡被指犯强奸、聚众淫乱等罪,数罪并罚被判有期徒刑13年,并驱逐出境。
综合陆媒报导,11月25日,吴亦凡案在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开审,法院认为吴亦凡的行为构成强奸罪、聚众淫乱罪,且罪证确凿,对吴亦凡处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6个月,附加驱逐出境;以聚众淫乱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10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3年,附加驱逐出境。
判决文中表示,吴亦凡在2020年11月至12月间,在家中先后在3名女子喝醉无法反抗的情况下,强行发生性关系,2018年7月1日,他则在家中与其他多人对另2名进行“酒后淫乱活动”。
据悉,吴亦凡这场审理会这么耗时费日,主因是吴亦凡的案子比较复杂,首先吴亦凡是外籍人士,是加拿大籍华裔身份;其次是涉案人数众多,时间跨度也长,期间还发现了新的犯罪事实,案情较为复杂。此外,判决期间加拿大驻华大使馆官员也在现场旁听宣判。
而率先在网上曝光吴亦凡的中国网红都美竹,在回应闺蜜刘美丽的长文中就提到,当时她光是在北京做笔录就从7月做到9月,长达将近3个月的时间,可见事件复杂性。
另据央视报导指,除性侵案外,吴亦凡还涉及偷逃税,被追缴并罚款共6亿元。
北京税务局指,吴亦凡在2019年至2020年期间,采取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通过境内外多个关联企业隐匿个人收入等方式偷逃税款0.95亿元,其他少缴税款0.84亿元。
北京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依据《个人所得税法》《税收征收管理法》《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吴亦凡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6.00亿元。
其中,对其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偷逃税款的部分处4倍罚款计3.45亿元;对其隐匿个人收入偷逃税款的部分处5倍罚款计0.42亿元。日前,北京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已向吴亦凡送达税务行政处理处罚决定书。
以韩国顶尖男团EXO-M出道的吴亦凡,因俊美的长相及唱跳俱佳的实力收获了海内外的大批粉丝。2014年,吴亦凡与韩国SM公司解约回到中国发展,接连拍摄好莱坞大片、加盟《中国有嘻哈》等人气综艺,吴亦凡人气节节窜高。据其经纪人表示,吴亦凡商演每场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代言的奢侈品不胜枚举,LV、宝格丽(BVLGARI)、保时捷、兰蔻、巴宝莉(Burberry)、奔驰等。2017年福布斯(Forbes)中国名人榜显示,吴亦凡的年收入高达1.5亿元人民币,位列榜单第十位。
2021年6月,吴亦凡被网红都美竹爆料,其以选演员等为借口,物色、诱骗年轻女性。都美竹说自己和另外7名女性都是受害者,其中包括2名未成年少女。2021年7月19日,吴亦凡在微博发声明,否认这些指控。与此同时,吴亦凡的所有代言都纷纷与其解约。
2021年7月31日晚,微博@平安北京朝阳发布新闻,针对网络举报的“吴某凡多次诱骗年轻女性发生性关系”等有关情况,经警方调查,吴某凡(男,30岁,加拿大籍)因涉嫌强奸罪,已被朝阳公安分局刑事拘留。
除吴亦凡外,2021年可谓是娱乐圈多灾多难的一年,多名顶级流量明星、艺术家纷纷出事,让网友“吃瓜”到难以消化,包括郑爽弃子代孕、赵薇无故被封杀、张哲瀚涉辱华被封杀、霍尊退圈、李云迪嫖娼、华晨宇张碧晨隐婚生子、王力宏离婚风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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