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将于11月举行地方选举,民进党桃园市长参选人林智坚7月上旬被人检举其台大论文涉抄袭。台大调查后于8月9日(周二)宣布林智坚抄袭余正煌的论文,决定撤销其台大国发所硕士学位及论文。
台大9日突然宣布于11时召开记者会,说明林智坚论文涉抄袭一案审定进度。先前被林智坚批“未审先判”的社科院院长、负责调查的台大学术伦理审定会召集人苏宏达出席说明,另有台大主秘王根树、台大教务长丁诗同出席。
台大教务长丁诗同表示,审定书报告清楚指出,论文中有许多严重抄袭,重要的摘要、第一章、第四章、及论等,都有大量抄袭,不符合学术伦理要求。
丁诗同指出,根据林智坚及余正煌的书面及现场说明,最终议决余正煌并无抄袭,而是林智坚抄袭余生论文,委员会决定撤销林生硕士学位,教务处也核定撤销林生论文。
审定会召集人苏宏达说明审定过程,强调抄袭“丑闻”靠专家团逐段比对,三次邀请林智坚出面说明、陈明通三次、余正煌两次,但最终仅余来过一次,“这也是重要搜证过程,最后针对所有抄袭认定都是不具名投票、严谨完成审定,认定林智坚论文大量抄袭应撤学位。”
记者会开始前,台大校长管中闵表示,这次硕士论文抄袭案引发社会议论,强调“台大深信没有学术伦理,就没有学术名誉,所以台大会坚持伦理与诚信标准,维护近百年名誉,请社会大众要信任台大,处理学术事务能力,尊重台大专业判断。”
台大也表明,审定内容及过程不公开,林生若不服裁定,后续可向教育部提出申诉。
林智坚律师团4点声明
林智坚9日下午与竞选总干事郑运鹏、律师黄帝颖在民进党中央党部召开记者会,提出四点声明:
一、台大学术伦理审定会召集人苏宏达未依法回避,致无法确保学伦会组织及处理程序之公正客观。
二、学伦会审定违反行政程序法第9条规定客观义务。
三、学伦会曲解保密规定,无异黑箱作业,既漠视当事人权益,又欠缺有效监督机制担保,有失公正。
四、学伦会之组织与程序公正客观有疑,却有撤销学位之权限,违反比例原则。
若被台大学伦调查 陈明通称将完整说明
外界关心林智坚的指导教授、国安局长陈明通是否也应负违反学术伦理责任,台大表示,的确有接到有关陈明通的检举,校方会依照学术伦理相对应办法做后续的调查审定。
中央社报导,陈明通透过友人转述,若台大针对他启动学伦调查,他将进行完整说明。至于林智坚及余正煌两位学生论文的完整脉络,他之前已经完整说明,请各界明察全貌。
余正煌要提告林智坚及诽谤的酸民
被台大认定没有抄袭的余正煌,其律师9日下午召开记者会表示,余正煌对于台大认定他没有抄袭深表欣慰,清白不证自明,并表示将对林智坚提告妨害名誉及侵害著作权两个诉讼,也将对诽谤的酸民搜证提告。
国民党议员王鸿薇:林退出桃园市长选举、蔡英文道歉
揭露林智坚论文抄袭的国民党台北市议员王鸿薇,透过媒体群组发布影片表示,林应退出桃园市长选举,偏袒林的桃园市长郑文灿也应退出政坛,提名林的总统、民进党主席蔡英文则应公开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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