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美国要求“不卖就禁” TikTok提出法律挑战

李吟
2024-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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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kTok(图片来源:LIONEL BONAVENTURE/AFP via Getty Images)

短影音平台TikTok和中国母公司字节跳动(ByteDance)7日在美国联邦法院提告,寻求阻止总统拜登签署的新法落实。这项新法将迫使TikTok出售,否则面临美国禁令。白宫和司法部拒绝对这起诉讼置评。

综合法新社和路透社报导,拜登大约2周前签署了法案,限期TikTok在270天内找到非中国买家,否则在美国面临下架。TikTok认为此举违反美国宪法。

TikTok和字节跳动提诉表示:“(美国)国会史上第一次立法让单一、特定的言论平台面临永久性全国禁令,并禁止所有美国人参与一个在全球拥有超过10亿使用者的独特网路社群。”

他们在美国哥伦比亚特区巡回上诉法院提告,主张此举违反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First Amendment),指控“国会立法限制大量受保障的言论”,并表示,撤资“根本不可能,在商业上、技术上、法律上都不可能”。

270天期限一到,白宫有权再延长90天。TikTok在这段期间会持续运作。TikTok在美国约有1.7亿名用户。

白宫先前表示,基于国家安全考量,希望TikTok的所有权不再属于中国,但不希望禁止TikTok。

独立媒体 Platformer 引述法律学者评论称,认为虽然政府很难证明禁TikTok是符合宪法的,但因为政府以“国家安全”为由的论调,可能使得最高法院最终仍然同意国会的决议,而且审理时间更可能拖到好几年。

康乃尔大学(Cornell University)法学教授汉斯(Gautam Hans)说,TikTok先前依据第一修正案提出异议占了上风,但这次的联邦法律获两党支持的性质或许会让法官更有可能支持国会和国安的相关论点。

然而汉斯也说,在没有公开讨论风险到底是什么的情况下,很难确定为何法院该认可这种史无前例的法律。

即使字节跳动同意出售TikTok,是否会有买家出现也是个大问题。就财力而言,通常会猜想是Meta或谷歌(Google)等科技巨擘才有办法出手,但他们很可能会因反托拉斯疑虑而无法抢购。

外界也不太相信字节跳动会拱手让出TikTok演算法的秘密,尤其TikTok成为文化巨头都要归功演算法,使之在年轻人的关注度上与YouTube和Instagram相媲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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