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鞍山海城市一名任姓女子在网上爆料,称自己早前被关押在拘留所时,因为不愿意在没有门、且外边有男性的房间内更衣,被警察殴打,右耳因此受伤,不但出血且听力下降。鞍山市公安局称,将成立调查小组全面彻查。
综合大陆媒体报导,据任女士称,2021年11月4日,她将汽车停在路边接电话,此时过来3名市场管理人员。行车记录仪显示,一名男性工作人员坐在车头前方,此后车辆缓缓向前移动,撞到了凳子,男子随即向后靠倒在地,因为当时车辆采取制动措施,停了下来,没有继续向前行驶。任女士认为被人“碰瓷”,随即报案。
7天后,任女士接到海城市公安局西柳镇分局的电话,称当事男子骨折,目前正在医院治疗,同时称很难鉴定是对方主观故意碰瓷,还是她故意撞人,故要移交到交警队处理。据了解,此前,该男子曾遇上交通事故,有腰椎骨折的旧患。
11月26日,任女士被认定故意开车撞人,罚款500元(人民币),拘留10天。之后,任女士被送到拘留所。
在拘留所时,警察将任女士带到一间小屋,要求她更衣。因为小屋有一处闭路电视,没有门,外面还有数名男警察。任女士拒绝更衣。
就在此时,4、5名男性警察上前,一位王姓警察听说任女士不换衣服的原因后,竟将她带进了一个小屋,对着她的右侧脸部、耳部附近位置连扇4下。一位同在看守所被拘留的女士证实,她听到屋内有打人的声音和哭声,约半个小时左右,任女士从屋中走出,当时她的脸部红肿,耳朵出血,期间听不见别人说话。
任女士称,被打后,她的右耳听力严重下降,她向拘留所提出求诊的要求被拒,直到被释放后,才到鞍钢集团公司总医院就医。
病历显示,任女士右耳道下壁充血红肿,触痛,表面见少许血痂,鼓膜完整,诊断结果为右感音神经性听觉丧失。
12月7日,任女士带着资料到鞍山市监管支队投诉。任女士称,警方先是说要调查,再后就是互相推诿。在否认的同时,工作人员却私下联系她,试图私了。但任女士坚决要求当事人亲自赔礼道歉,并追究责任。
辽宁省鞍山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纪委书记高警官称,任女士离开拘留所后确实看过耳病,但是无法证实是由警察殴打造成的。
高警官还否认了在拘留所内,有女性换衣服时有男性警察在场的情况。他说,在说服教育任女士期间,女管教、男民警、辅警都在场,不可能侵犯到她的合法权益。
高警官还称,涉事的3监舍是被临时启用的,没有安装监控设备。他认为任女士右耳受伤是由多种因素造成的,并非是被警察殴打的。比如心急上火引起的中耳炎,自己抠耳朵造成出血,或是由旧病引发的。
12月26日,鞍山市公安局通报,将决定成立调查组全面彻查事件,如果确实存在问题,将对责任人员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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