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9月15日晚间公布“关于加强新时代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意见”全文,明确指出统战工作要面向所有民企和民营经济人士、包括民企主要出资人、实际控制人,持有股份的主要经营者、大股东,和在中国大陆投资的港澳工商界人士,有代表性的个体工商户等,但并未提到台商和外商。
通知指,“民营经济人士作为我们自己人,始终是我们党长期执政必须团结和依靠的重要力量”。
新华社报导指出,这是中国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中共党中央发布的首份关于民营经济统战工作文件。
通知指,要加强民营经济人士的思想政治建设,“教育引导民营经济人士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做政治上的明白人”。
通知并指,要引导民营经济人士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法治观、事业观和财富观;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及国家重大战略,自觉维护国家利益,树立中国民营企业良好形象,“打造一支关键时刻靠得住、用得上的民营经济人士骨干队伍”。
另外,通知也要求地方各级党校、行政学院注意加强对民营经济人士党员的教育培训,同时把“政治素质好、群众认可度高、符合党员条件”的民营经济代表人士及时吸收到党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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