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懂英语如何成为公民?

Stanley Chan移民中介
2024-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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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公民(图片来源:Adobe Stock)

读者要知道,永久居民要成为澳大利亚公民,必须通过公民考试(除非年龄已达60周岁),通过后才能进行宣誓仪式,最终正式成为澳大利亚公民,享有选举权并能取得澳大利亚护照。近年来,成为澳大利亚公民的要求变得越来越严格,增加了许多条件,特别是关于出生证明文件和品格证明上的要求。

今天要介绍的是伊玛德•贾瓦德先生的案例。他多次参加公民考试,但四次均未能通过,最终被移民、公民及多元文化事务部长拒绝其公民申请,于是他将此案上诉至行政上诉仲裁庭(AAT)。

案件情况介绍:

本案涉及居住于澳大利亚的黎巴嫩公民伊玛德•贾瓦德先生(Mr. Imad Jawad),以及移民、公民及多元文化事务部长。贾瓦德先生自2014年起居住在澳大利亚,于2022年9月28日申请透过归化获得澳大利亚公民身份,但因未能通过《2007年澳大利亚公民法》所规定的强制公民测试而被拒绝。此案随后提交至行政上诉仲裁庭(AAT)进行审查,仲裁庭认为贾瓦德先生并未获得合理的机会参加他所请求的“协助公民测试”。因此,仲裁庭推翻了该决定,并指示部门为贾瓦德先生提供额外的测试机会,以协助他完成考试。

贾瓦德先生在AAT提交了一份陈述信,他表示:“我认为这个决定是错误的。我已经在澳大利亚生活将近十年,一直遵守所有法律规定,努力工作以支持和陪伴家人。我多次参加公民测试但未能通过,但我对澳大利亚及其法律非常了解。三年前父亲去世,这让我患上了严重的焦虑症,在压力下焦虑症状更加严重。我下班后与四个孩子在家里一起学习测试内容,尽力准备考试。每次考试我都觉得自己表现不错,但考官总是告诉我因为未通过某些价值观的问题而失败,这让我感到不公平。我一直热爱澳大利亚,遵守所有法律,并履行这个国家的责任,我认为自己应有资格成为澳大利亚公民。”

行政上诉仲裁庭(AAT)的案件分析:

本案的核心问题在于贾瓦德先生的澳大利亚公民申请,该申请因未能通过多次公民测试而被移民、公民及多元文化事务部长的代表拒绝。贾瓦德先生经营著一家小企业,与他的澳大利亚公民妻子和四个孩子生活在一起。他在申请公民身份时,明确表示因为操作电脑有困难,需要测试协助。

尽管他提出了“协助”的请求,但贾瓦德先生共参加了六次测试,其中四次未通过,一次未出席。部门认为他已获得了足够的机会证明自己符合公民资格,于2023年6月22日拒绝了他的申请。随后,贾瓦德先生向AAT提出复审,表示自己未得到适当的测试协助,且焦虑症也影响了他的表现。

在听证会期间,仲裁庭发现贾瓦德先生未获得合理的机会参加协助测试。仲裁庭强调,根据公民政策提供测试协助是保障有需求者获得公平机会的重要部分。因此,仲裁庭推翻了部门的决定,并指示应给予贾瓦德先生在同一天内由测试管理员协助进行三次测试。

仲裁庭澄清,虽然可以指示部门允许贾瓦德先生接受测试协助,但无法豁免公民测试的要求,因为这是《2007年澳大利亚公民法》第21(2A)(d)条下的强制性要求。

行政上诉仲裁庭(AAT)最终判决声明:

Jawad与移民、公民及多元文化事务部长(公民)[2024] AATA 3209一案,强调了确保申请澳大利亚公民身份者获得必要协助以满足强制要求(如公民测试)的重要性。在此案中,仲裁庭确定贾瓦德先生未被给予合理的机会进行协助测试,这影响了他通过测试的能力。仲裁庭推翻了原拒绝决定并将案件发回部门,强调申请者应有合理的机会以符合资格标准。

仲裁庭指示部门给予贾瓦德先生三次测试机会,由测试管理员协助完成,以体现对其特殊需求的认识,旨在创造更公平的测试环境。仲裁庭亦提醒贾瓦德先生,即便未通过测试,他仍可在未来提交新申请。本案提醒我们在评估公民申请过程中遵守澳大利亚公民法律的义务及程序公正的重要性。

读者可以查看我公司的纲站,(stanleyimmiandlaw.com.au)里面有我在2011出版的移民法律介绍一书,虽然过时,但可读性高(签证的名字虽然改了,但条文内容没有大改变),特别是许多案例及文章,可以作为移民澳洲前的指南。

以上专栏是由澳洲移民法律谘询Stanley CHAN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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