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澳洲政府10月初宣布2020年联邦预算案,澳洲移民局最近也发布了有关签证申请费(VAC)豁免或退款和签证延期的新措施。
以下是移民局官网上的摘要:
1、太平洋劳工计划参加者和季节性工人(403类别)
措施详情:
为受到2020年3月20日边境关闭前而无法出行的签证持有者退还签证申请费。
签证过期后有资格申请签证申请费退款。
2、临时技能短缺签证(482 类别)或临时工作(技术)签证(457 类别)
措施详情:
482类别或457类别签证持有者,因为COVID-19旅行禁令:
– 无法前往澳大利亚;或
– 已前往澳大利亚又回国,却在签证失效前无法再回到澳大利亚。
随后的签证申请费可以豁免。
适用于在旅行禁令期间曾持有482类别或457类别签证并且需要重新申请该类别签证,才能重新进入澳大利亚的人。
3、打工度假签证 (462类别和417类别)
措施详情:
因为旅行禁令而无法前往澳大利亚或因为COVID-19而离开澳大利亚的打工度假签证持有者可以豁免签证申请费。
因为旅行禁令而无法前往澳大利亚或因为COVID-19而离开澳大利亚的打工度假签证持有者,并且由于已经超过了相关年龄限制,因此无法申请新的打工度假签证豁免,可以申请签证申请费退款。
没有限制前打工度假签证持有者离开前,必须在澳大利亚停留的最长时间。
必须在2022年底之前申请新的签证或退款。
4、访客签证 (600类别)
措施详情:
2020年3月至2021年12月期间,在澳大利亚境外的访客签证因为旅行禁令而签证终止或即将终止的访客签证申请人,可以豁免新签证的签证申请费。
包括在旅行禁令期间终止的以下签证:
– 旅游细类
– 商务访客细类
– 担保类家庭细类
– 被批准的旅游目的地签证细类
其中也包括那些无法前往澳大利亚做第一次登陆以的人及那些持有多次往返签证,曾来过澳大利亚并离开,但无法再前往澳大利亚的人。
必须在2022年底之前申请新签证。
5、未婚签证 (300类别)
措施详情:
因为COVID-19旅行禁令受影响的签证持有者,如果在签证终止之前无法或将无法进入澳大利亚,可以申请签证申请费退款或延长签证有效期。
新措施操作步骤
在撰写本文时,移民局还没有公布具体的操作步骤,希望近期内会有进一步更新。如果您对这方面有任何疑问,可以联系蔡志峰律师事务所以了解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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