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维州地方法院对参与洗钱的两名中国公民做出判决,他们分别被判处5年半和3年半的监禁。另一名中国公民将在今年10月出庭受审。
37岁的刘伯良(Boliang Liu,音译)、41岁的周涛(Tao Zhou,音译)和王伟(Wei Wang 音译)共同参与了金额高达6,300余万澳元的洗钱犯罪。刘和周承认在2020年7月至2021年10月期间处理了数百万犯罪所得资金。
法庭得知,刘经营一家汇款业务,客户将现金存入他用不同名字开设的多个银行账户。每笔存款都分为1万澳元的小额交易,以规避报告的法律要求。然后,刘将资金转入客户的海外账户,并收取佣金。
王伟与刘经营类似汇款业务,周涛则是这两人的“资金转运者”,他从刘伯良和王伟那里收取现金,然后前往数百台ATM机,将现金存入多个银行账户,从中收取佣金。
2021年10月,刘在家中被捕,警方查获了一辆保时捷、几只古驰包、三只奢侈手表、迈克‧泰森(Mike Tyson)的纪念品以及近100万澳元现金。据判决,他的涉案金额总计高达3,365余万澳元。
周被查时身上有18万澳元现金、数张银行卡、皇冠赌场会员卡、电脑和手机。他的涉案金额总计3,014余万澳元。
刘被判处5年半监禁,但3年半后他将有资格获得假释;周被判处3年半监禁,2年零3个月后可能获得假释。
法院法官卡Michael Cahill表示,这起案件涉及一个“复杂的洗钱操作”,洗钱金额“令人瞠目”。虽然没有证据表明、但怀疑两人知道这些资金的来历,很可能来自犯罪所得。
虽然两人在早期就已认罪及没有前科,但法官表示,由于犯罪情节严重,他们服刑后或被遣返回中国。
王伟将于10月在墨尔本地区法院出庭受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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