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有句老话“虎毒不食子”,比喻人皆有爱子之心。然而令人遗憾的是并非所有的父母都爱护自己的孩子。日前,有报导称,新年期间,一对夫妇将自己5岁的女儿虐待致死。而且这对夫妇并非没有文化的野蛮人,丈夫还是初中教师。
据正观新闻3月3日报导,近日,正观新闻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一则案件,令人唏嘘不已。
2020年2月4日晚,广东肇庆,母亲孔某颖发现5岁女儿陈某琳尿湿了裤子,便将女儿一脚踢倒在地上,并用衣架朝女儿后腰处打了两下,又要求陈某琳自己洗澡。由于女儿穿衣服慢,父亲陈某土又踢了女儿几脚,将其踢晕倒地,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晚上8时左右,护士邓某见到陈某琳被一个女子抱进急诊室,说孩子是在洗手间摔倒撞到头部。经成某医生检查发现,陈某琳已没有生命体征,且身体瘦弱,严重营养不良,下巴、左脚背等有淤青、擦伤等被捆绑的伤痕,存在被虐待的嫌疑,医院作报警处理。陈某土、孔某颖在医院被抓获归案。
死亡诊断为重型颅脑外伤、重度营养不良、呼吸循环衰竭。但母亲孔某颖不同意对其进行尸检。最终经法医学尸体检验鉴定,被害人陈某琳系钝性暴力致颅脑损伤死亡,且身上多处符合陈旧性损伤的病理改变特征。
亲生父母多次殴打5岁女儿
陈某琳,2014年出生,自小跟着爷爷、奶奶在化州老家长大,父亲陈某土,为肇庆市高要区一初级中学老师。2019年8月,陈某琳在5岁的时候,被接回肇庆与父母共同生活。
父亲陈某土说:“我把陈某琳从老家接到肇庆读书。接她回来后发现她经常讲大话和偷家里的零食吃,我和妻子孔某颖就对她反感,开始陈某琳是和我们一起睡的,我们发现她经常大小便失禁,觉得她比较脏,所以就不让她跟我们一起睡,让她自己一个人睡。”
父亲陈某土还说:“平时孔某颖主要用衣架打她较多。因为平时打她教育她发现她没怎么改正,就通过换一个方式来惩罚她,在晚上睡觉时绑着她双手不让她睡觉。陈某琳不听话,很难教,我们每天还罚她站五至七个小时。我们经常因为她不听话就不让她吃饭让她饿着。”
尸检时,法院发现陈某琳脚面上有一个破溃处,背脊处有破损和淤青,脚踝、小腿处和手面上有淤青,下巴有破损。
对此,她的母亲孔某颖说,“脚面上的破溃处是在春节前的几天,因为陈某琳喜欢在夜里偷零食吃,刚好那天我在切水果,我就拿着水果刀放在她的脚面,问她拿过什么东西吃,陈某琳说拿了一两样东西,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就用水果刀把她的脚面割了一个洞,流了一些血,我从家中拿了一些白砂糖帮她止血后,就没有再处理了。”
经审查发现,自2019年10月至2020年2月期间,陈某土、孔某颖为发泄对陈某琳的不满,经常采取用水果刀割、用铁衣架打、用包装绳反绑双手吊在衣柜上不让睡觉、不给吃饭等方式对陈某琳实施虐待,造成陈某琳身体消瘦、重度营养不良及多处损伤。
孔某颖说:“孩子一出生就跟着爷爷奶奶,直到近半年前才接回来,所以在感情上就不怎么好,有时打她的时候我也是不知道怎么那么狠心打得下去,直到现在我都不相信女儿被我们打死了。”
驳回上诉 维持原判
广东省肇庆市中级法院审理广东省肇庆市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陈某土犯故意伤害罪、虐待罪,被告人孔某颖犯虐待罪一案,于2020年8月26日作出刑事判决。陈某土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犯虐待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六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孔某颖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犯虐待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宣判后,原审被告人陈某土、孔某颖不服,提出上诉。
陈某土上诉请求法院对其与孔某颖从轻处罚,让其可以早日回归社会,照顾年迈的双亲和年幼的儿子。
最终广东省高级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认为上诉人陈某土、孔某颖在抚养未成年女儿陈某琳期间,长期、多次对陈某琳实施虐待行为,致其消瘦、重度营养不良及身体多处损伤,情节恶劣,二人的行为已构成虐待罪;上诉人陈某土、孔某颖还对陈某琳故意实施伤害行为,使陈某琳头部受钝性外力作用致颅脑损伤死亡,二人的行为又构成故意伤害罪,应予以数罪并罚。陈某土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虐待、故意伤害的犯罪事实,可以从轻处罚;孔某颖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虐待的犯罪事实,且在故意伤害共同犯罪中系从犯,应当从轻处罚。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
不少网友留言称,看到有儿子,就什么都明白了。
有网友称,两夫妇入狱,留下年幼的儿子,大人造孽,苦的是孩子。
有网友表示,这就是人性之恶,别说是自己的女儿,就是小猫、小狗也不能下这样的狠手啊!这是纯发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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