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一名男子「革命無罪、造反有理」、「習近平及李家超下台」等字句製作影片並上傳到社交平台進行宣傳,被當局依基本法23條控告「明知而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刊物罪」,20日被西九龍裁判法院判處入獄14個月。
官方香港電台報導,被告58歲,無業,被控於3至6月在4個社交平台發布具煽動性的圖片或影片,以及239段貼文訊息等。
據報導,法官在庭上表示,相關貼文主張推翻北京中央政權、香港特區政府,明顯是挑戰國家主權,當中也有詆毀及咒罵北京領導人、香港行政長官及執法部門,目的是挑起他人的離叛和蔑視。
報導指出,被告此前也曾犯下同類罪行,刑滿出獄後再犯,因此遭法官加重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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