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者近幾個月接獲很多查詢,特別是上個月一名客戶致電筆者,諮詢有關她的永居簽證被取消後,該如何處理。在通話時,筆者了解到客戶是在簽證被取消後才尋找幫忙,但在最初接到取消簽證通知時卻表現輕鬆平常,客戶沒有注意到取消簽證是十分嚴重的事情。原來客戶認為她自己有後著,她在永居簽證被取消前已經擔保丈夫取得配偶簽證及有澳洲公民子女,所以她認為可以利用丈夫的永居身份重新擔保自己。但她不知道的是當移民局部消她的簽證後,下一步便會取消其丈夫的配偶簽證及子女的公民身份。因為移民部已經認定她的永居簽證是欺騙得來,所以她之後所作出的擔保都是不成立,可以說好夢成空。
以上的案例筆者近年經常遇到,當客戶收到來自移民部的準備取消簽證通知,客戶便立即尋找筆者幫助,經過足夠的時間準備,整理文件向有關當局提出解釋,客戶及其孩子都恢復永居及公民身份,類似案例筆者已經成功處理多個。而其中一名客戶的案件更為罕見。負責案件的移民官員竟然用不同理由兩次取消她的孩子永居簽證,幸好筆者一一克服,成功恢復孩子的永居簽證身份,還給他們一個公道。
移民官員近日處理案件好像有點過度,筆者接觸一些被拒絕的案件,其拒絕的理由十分牽強。在從前是不會發生,例如文件稍遲了一點補交,從前移民官會主動催促,但近期移民官員的態度卻是十分惡劣,立刻做出拒絕決定,所以筆者提醒簽證申請人要找專業人士為自己的申請把關!
我們明白澳洲是一個法治國家,一般普通人以為法律是黑白分明,只要按要求提供文件資料便暢通無阻,便會順利取得簽證,卻不明白原來移民官員作出決定是根據移民內部的移民政策。有時候,內部的移民政策會與移民規則及移民法存有矛盾的地方,所以作出決定時是錯誤的。而一些錯誤審理的案件可以持續數年之久,直到有人提出挑戰,向法院提出訴訟,移民部才撥亂反正。
近年移民部由聯盟黨掌管下,有些案件的審理有點偏離正軌。特別是官員自持擁有權力,並沒有充分考慮申請人的利益,隨意作出決定。假如申請人不服便上訴到審裁處,把包袱轉交到審裁處跟進,卻沒有考慮到上訴費用不菲,對於很多申請人來說是一個負擔。一些不負責任的移民官員所展示的不當行為,筆者看在眼內,明白對申請人是絕對不公。就好像以上提及的客戶,她女兒被取消兩次永居簽證,移民官第一次取消其簽證被駁回後,心心不忿又再找其它理由再次取消她的簽證,筆者認為真是太過份了。
筆者曾經撰寫多篇文章提及過聯盟黨的所作所為對很多來說是「刻薄寡恩」,其下台是有原因的。特別是Peter Dutton作為移民部長時期的糟糕表現真是非常令人失望,移民官員現今的表現可以說是受到他的影響(移民部長對移民官員的內部指引),希望新的移民部長可以修復簽證申請人對移民部的信心,移民官員要多關注申請人案件,不要隨意作出拒簽的決定,公平公正審理才能服人。要知道申請人是付出高昂費用,移民官員要真誠待人,假如讀者對移民官員有任何不滿,可以向移民部作出投訴(https://www.homeaffairs.gov.au/help-and-support/departmental-forms/online-forms/complaints-compliments-and-suggestions)
以上專欄是由澳洲移民法律諮詢Stanley CHAN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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