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港人案 8人服刑期滿 3月22日移交給港警

方泠卉
2021-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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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港人案中被判監7個月的8人,3月22日服刑期滿後被遣回香港,交給港警處理。(PETER PARKS/AFP via Getty Images/看傳媒合成)

被指偷越邊境而於去年12月底遭中國深圳鹽田法院判刑的12名港人,其中被判監7個月的8個人於3月22日服刑期滿後,被大陸執法機關遣回香港交給警方處理。

據官方香港電台報導,22日上午10時後,這8名港人經由深圳灣口岸入境,大陸執法機關將他們移交給香港警方,再由港警將他們押送到天水圍警署。這8人是鄭子豪、嚴文謙、張銘裕、張俊富、黃偉然、李子賢、李宇軒和郭子麟。

據了解,8人的家屬未獲當局通知相關遣返安排。部分當事人的家屬和律師,將到警署了解情況。

因去年參加民主派初選而遭未審先囚的鄒家成,此前一直為12港人案奔走,他提前於17日寫了一封「獄中書信」,並於21日發表於臉書。他對自己無法跟大家站在關口迎接8人返港而遺憾,表示只要尚有一名港人未返港,「都會和家屬一直等下去」。

台灣《蘋果日報》報導,這8人會全數由香港警隊國安處負責接收,先送到天水圍警署,由國安處人員調查盤問。由於他們此前就被警方通緝、拘捕或已被檢控,預料除了原有控罪外,將被加控新罪名,勢遭法院拒保立即還押。12港人關注組消息指,涉國安法案件的李宇軒料會被正式控告勾結外國勢力罪。

去年8月23日凌晨,12名港人從香港搭船擬偷渡前往台灣,途中被廣東海警截獲,之後扣押在深圳鹽田。

這12人逃離香港前,都因為涉及「反送中」運動案而被起訴。

去年12月底,大陸深圳市鹽田區法院就這起偷渡案宣判,各人被判入獄7個月至3年不等,但不包括2名未成年者黃臨福和廖子文,兩人稍早已由深圳移送香港。

目前仍在深圳服刑的兩人是鄧棨然和喬映瑜,他們因為組織偷越邊境罪成,前者被判入獄3年及罰金人民幣2萬元,後者被判入獄2年及罰金1.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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