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貪官李建平貪30億被判死刑 嗜賭成性多次赴澳門

劉悅
2022-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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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貪官李建平在法庭上。(社頻截圖)

日前,內蒙古呼和浩特經濟技術開發區黨工委原書記李建平因貪污至少30億(人民幣,下同)被判死刑。雖然中國媒體將該案譽為「內蒙古反腐鬥爭史上迄今第一大案」,但網友卻認為,黨政機關沒有不貪的官員,之所以被查處,並不是貪得太多,而是站錯隊。

綜合中國多家媒體報導,9月27日,內蒙古呼和浩特開發區黨工委原書記李建平貪腐案在內蒙古自治區興安盟中級人民法院被公開宣判。據悉,李建平號稱「內蒙古第一巨貪」,涉案金額逾30億。

判決指稱,李建平貪污、受賄、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挪用公款等罪成,數罪併罰,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判決還稱,李建平以貪污罪判處死刑;以受賄罪判處死刑,緩期2年執行,在其死刑緩期執行2年期滿依法減為無期徒刑後,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以挪用公款罪判處無期徒刑;以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

法院決定數罪併罰,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對李建平貪污所得及孳息、挪用公款予以追繳,發還被害單位,對其受賄所得及孳息予以追繳,上繳國庫,不足部分繼續追繳。對其他同案被告人分別判囚10年以上或終身監禁。

前段時間中國新聞網曾引述呼和浩特市某位熟悉內蒙古紀委監委、化名韓雲濤的人士透露,李建平嗜賭成性,多次進出澳門賭博,賭注大撒幣,動輒出手上千萬,堪稱一擲千金。他說,李建平相當大膽,收賄行賄的行情皆高達數億元,買通紀委和金融、房管等部門官員。

韓雲濤還稱,承辦全案的幹員上門抓人時,曾在李建平辦公室起出護照5、6本,他被帶走偵訊的第一個月什麼都不肯說,甚至數度以絕食矇混盤問,之後精神瀕臨崩潰才開始吐實。他說,李建平的交遊龐雜,聽聞他經常在自宅陪省級幹部打麻將,這回事跡敗露被捕,招供若干廳級以上的要員,牽連甚廣,承辦此案的幹員頗感棘手。

李建平是繼華融原董事長賴小民之後,又一名被判處死刑的貪官。從官方公布的涉案金額來看,李建平貪腐的金額要遠遠高於賴小民(賴小民涉案金額17.8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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