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三(4月7日),澳大利亞的《反外國干涉法》在堪培拉高等法院接受檢驗,華裔前工黨顧問張智森( John Zhang )喊冤,他對自己的護照、電話以及電腦被扣押的搜查令提出質疑。
張智森沒有被指控任何罪名。
但在調查涉嫌中國密謀通過工黨後座議員Shaoquett Moselmane的辦公室滲透新州議會時,澳大利亞聯邦警察(AFP)從張智森那裡查獲了一些材料。
張智森曾經是Moselmane的顧問。
AFP表示,正在調查張智森及其同夥是否利用中國社交媒體平台微信上的聊天群來鼓勵Moselmane支持中國政府的利益,同時向Moselmane隱瞞或不向Moselmane透露他們正在與中國政府合作。
張智森堅決否認了這一說法。
據他的律師提交的材料上說,這些搜查令在幾個方面都是無效的。
「就[法律]規定的罪行而言,搜查令沒有準確地確定目標,」 提交的文件中寫道。
張智森的律師提出,對方只是暗示確定這位外國負責人為中國政府、國家安全部和統戰部有聯繫。
張智森還將辯稱,這些法律干涉了政治交流自由這一隱含的憲法權利。
但政府提交的文件上說,即使是這樣,這些法律也是有效的。
「這些規定的目的–通過減少外國干涉澳大利亞政治或政府程序的風險來保護澳大利亞的主權–不僅是合法的,而且是為了維護和加強有代表性和負責任的政府制度,」 政府的文件寫道,「這些規定是合理適當的,並適應這一重要目的。」
張智森要求返還或銷毀被扣押物品
另一個關鍵點是如何處理根據搜查令查獲的物品和材料。
張智森希望將這些物品歸還或銷毀。
這些手機、護照、硬盤和其他個人物品是警方在三次搜查中收集的,其中有一次搜查時在新州議會。
政府律師辯稱,即使搜查令無效,警方也應該保留這些材料,並援引最近對前新聞集團記者Annika Smethurst案件的判決,在該案中,即使搜查令被推翻,警方也被允許保留他們收集的材料。
在該案中,法官表示, 「… … 長期以來,人們一直認為,法院將拒絕行使他們的自由裁量權,給予公平的救濟,這一點早已為人們所接受,符合公眾利益,而這樣做會阻止犯罪行為的披露。」
張智森的案件加劇了澳中之間的緊張關係,去年6月,三名中國記者曾是微信聊天群FD(Fair Dinkum)的成員,在接受安全情報機構ASIO的詢問後不久就離開了澳大利亞。
另外兩名學者的簽證被取消。
在澳中的外交危機中,澳廣ABC的記者Bill Birtles和《澳大利亞金融評論》的記者Michael Smith從中國撤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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