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轉交上訴庭排期處理 保釋落空 周庭拭淚

方泠卉
2021-02-24  更新: 2021-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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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右)、主席林朗彥(中)及周庭(左)因2019年的「包圍警總」案分別遭判囚7個月至13.5個月。(PETER PARKS/AFP via Getty Images)

前香港眾志主席林朗彥、成員周庭在前年6月的「包圍警總」案中,分別被判囚7個月及10個月。兩人早前就刑期提出上訴,並申請上訴期間保釋,案件於2月23日提訊,法官表示案件將轉交上訴庭處理,周庭及林朗彥隨後決定撤回保釋申請。

綜合媒體報導,法官陳慶偉開庭後即表示,案件將轉交上訴庭處理,並會儘快排期,但未透露原因。其後兩人透過律師表示,決定撤回保釋申請,等候上訴庭指示。律師還透露,林朗彥和周庭將分別於今年4月及6月按原判刑期刑滿出獄。

提訊期間,林朗彥向旁聽親友揮手,又舉起大拇指,示意自己精神不錯。束起頭髮的周庭則是在散庭後向旁聽親友揮手道別,神情悲傷,摘下眼鏡拭淚。旁聽支持者向她高喊「周庭加油!」

這場聆訊還是引來當局的高度緊張,一早就有大批警員在高等法院囚車入口處戒備,並放置重重鐵馬,傳媒記者無法上前拍攝。榮休主教陳日君樞機也到庭旁聽。

周庭的臉書2月16日發文說,她近期在獄中的生活都是看書、聽電台,及期待收信解悶;並表示感謝大家關心,目前仍在努力適應監獄生活,「坐監期間,精神和身體狀況都吃不消。」

前年6月21,大批示威者包圍灣仔警察總部,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林朗彥及周庭分別被控煽惑、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三罪。三人之前認罪,分別遭判囚7個月至13.5個月。

承認煽惑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兩罪的周庭,此前向裁判官申請保釋上訴遭拒,她其後再向高院申請保釋,惟遭法官張慧玲拒絕。

據了解,同案遭判囚13.5個月的黃之鋒,先前也曾提出刑期上訴,他其後撤回相關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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