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名嘴「朱軍性騷案」再開庭 受害人弦子仍敗訴

方泠卉
2022-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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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指控遭央視前主持人朱軍性騷擾的弦子8月10日在北京第一中院外公開二審自述。(視頻擷圖)

中國央視前主持人朱軍性騷案8月10日在北京二審開庭。原告弦子在法院外公開二審自述,質問當局她沒有錄音錄像,沒有與對方反抗扭打,她能如何證明自己被性騷擾,是否她只能忍受這一切,假裝一切都沒有發生。

弦子公開二審自述

綜合法新社、德國之聲報導,北京第一中院警方10日上午封鎖了人行道,記錄過往行人的詳細信息。當天下午,弦子親自出庭,但未見被告人朱軍的身影。二審法院仍以證據不足為由維持原判,弦子依然敗訴。

庭審結束後,弦子在法院外向前來支持的民眾,公開念出她在庭上的自述:「在2014年報警的時候,警察告訴我的父母,因為朱軍的社會地位,我應該放棄報警。在2020年本案第一次開庭的時候,法院告訴我卷宗里的監控錄像、筆錄都無法調取。在2021年的判決書里,法院說當事人承擔舉證責任,而我提供的證據不足。」

她表示,她已在法庭上反覆陳述過事實,這一次,她想問法院:「在封閉空間遭遇性騷擾的女性,她沒能預料到性騷擾的發生,沒有錄音錄像,沒有與對方反抗扭打。那她要怎麼證明自己遭遇過性騷擾?她能否只能忍受這一切,假裝這一切沒有發生?」

弦子說,「我沒能預料到性騷擾,沒提前錄音錄像,不敢在央視大樓里反抗朱軍,沒能立刻呼救,報警後,我再也不能回到央視,無法獲取監控記錄。我要怎樣提供自己被性騷擾的證據?」

「我無法自證自己的誠實,自證自己的痛苦。」弦子說,她21歲(2014年)時選擇報警,25歲(2018年)時選擇起訴,是因為她相信作為一個公民,理應獲得公平。

弦子說,「司法系統並不天然具有權威,法院的判決並不一定就等於真相。」「權力應該讓弱者得到幫助,否則就不足為正義。」「失敗的結果固然使人痛苦,但需要接受審問的並不僅僅是我。」

弦子公開指控朱軍性騷擾

2018年7月,周曉璇以網名「弦子」在微博發文,指控央視前主持人朱軍2014年對她性騷長達50分鐘,在央視化妝室里強吻、猥褻她。弦子向法院狀告朱軍,要求朱軍公開道歉,並賠償5萬元人民幣。

現年58歲的朱軍通過律師否認相關指控,自始至終未公開露面回應。但事件發酵後,朱軍從央視屏幕上消失。

2020年12月,朱軍性騷擾案首次開庭,引發輿論廣泛關注。當天,弦子的一些支持者在法院外聲援她,前往採訪的外媒,包括法新社的記者,被警察拖走。

2021年9月14日,北京市海淀區法院進行不公開一審,以弦子提交的證據不足為由,駁回其訴訟請求。庭審當天朱軍未到庭。當時,不少支持、聲援弦子的微博號與微信公眾號被禁言或封號。

弦子因公開自己的經歷成為中國版#MeToo運動代言人。儘管受到當局施壓,她一直堅持公開發聲,並公布官司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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