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緊公眾話語權 中國禁止非公有資本開展新聞業務

美國之音
2021-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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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意圖(圖片來源:中央社)

中共當局在加緊全面控制中國社會,尤其是公眾話語權之際,近日發布市場准入負面清單徵求公眾意見,其中包括禁止非公有資本違規開展新聞傳媒相關業務。這意味着,在「一切聽黨話」、所有新聞已受到嚴格新聞審查的當今,當局將停止所有非公有資本投資或進入與新聞相關的產業。 

中國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10月8日在官網上發布《市場准入負面清單(2021年版)》,徵求所謂的社會公眾意見。今年的負面清單增加了「禁止違規開展新聞傳媒相關業務」,對非公有資本參與新聞採編播發等業務進行了全面和詳細的限制。 

該項禁止涉及6個方面:1、不得從事新聞採編播發業務。2、不得投資設立和經營新聞機構,包括但不限於通訊社、報刊出版單位、廣播電視播出機構、廣播電視站以及互聯網新聞信息採編發布服務機構等。3、不得經營新聞機構的版面、頻率、頻道、欄目、公眾賬號等。4、不得從事涉及政治、經濟、軍事、外交,重大社會、文化、科技、衛生、教育、體育以及其他關係政治方向、輿論導向和價值取向等活動、事件的實況直播業務。5、不得引進境外主體發布的新聞。6、不得舉辦新聞輿論領域論壇峰會和評獎評選活動。 

發改委刊登的負面清單徵求意見列有禁止准入事項6項,許可准入事項111項,共計117項,比2020年版的123項減少了6項。 

路透社周六在報道這條消息時表示,中國政府一直在加緊對公眾話語權的控制,指責娛樂界「污染」社會而加以整肅,要求規範互聯網和手機瀏覽器資訊信息傳播,停止傳播「謠言」、取消使用聳人聽聞的標題,禁止發布任何違反「社會主義核心價值」的內容等。 

有報道表示,就在11年前胡錦濤、溫家寶主政的2010年1月,國家新聞出版總署曾下發《關於進一步推動新聞出版產業發展的指導意見》,首次對新聞出版產業的發展提出具體目標、任務和措施,包括通過引導和規範非公有資本有序進入新聞出版產業、鼓勵上市融資、資本重構等措施,繼續推動中國新聞出版產業的發展。 

北京擬議推出的不准非公有資本進入新聞業的新規定被認為將是其相關政策的一項嚴重倒退,違反現行的中華人民共和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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