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大巴車側翻事件,絕不是什麼簡單的交通事故

聶日明
2022-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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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網傳出事大巴照片。(網絡圖片)

據貴州省三都縣公安局消息,9月18日凌晨,貴州黔南州三(都)荔(波)高速(貴陽往荔波方向)三都縣段K31處發生一起客車側翻事故。事發時,車上載有47人。截至今日12時,事故造成27人遇難,20人受傷正在救治。

這次事故發生有很多疑點。

第一,客車側翻事故發生於凌晨,據微博「中國路網」的報道,準確時間為2時40分許。凌晨時段是紅眼時段,駕駛員的精力很難勝任安全駕駛的義務,2018年修訂通過的《道路旅客運輸企業安全管理規範》第三十八條規定,長途客運車輛凌晨2時至5時停止運行或實行接駁運輸。

貴州山多、路險,貴州也是國內執行道路旅客運輸企業安全管理最為嚴格的省區之一。早在2012年,國務院出台文件要求「創造條件積極推行長途客運車輛凌晨2時至5時停止運行或實行接駁運輸」時,貴州省就直接嚴格執行了這個政策,要求所有客運車輛2時至5時一律不得運行。從貴陽到交通事故事發地距離為200公里左右,這個時間點在高速公路上本不應該出現長途客車。

網絡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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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9月份以來,貴陽的疫情形勢緊張,為了強化疫情防控措施,貴州省為築牢疫情防控「第一道防線」,大面積對高速公路收費站進行臨時管控,在交通卡口,「逢車必查、逢人必檢」,非必需車輛、人員不進不出,城市裡大面積實施「臨時靜態管理」,交通只保障城市基本運行,車輛憑健康碼「白名單」通行。

很顯然,這時候能從貴陽開出來的車輛,不可能是普通的客運車。據貴陽日報報道,這輛車是貴陽市涉疫人員隔離轉運車輛。

為什麼要凌晨轉運?17日下午貴陽市舉行的疫情防控新聞發布會上,貴陽市疫情防控現場處置省市聯動指揮部隔離轉運組副組長、市政府副秘書長汪傑稱,專項制定了《貴陽市新冠肺炎疫情高風險人員大規模異地轉運工作方案》,因為貴陽市已啟用的酒店難以完全接收,需要異地運到省內其他市州進行隔離,發布會當時已向市外轉運7396人,正在轉運2900人。

將高風險人群大規模轉運到異地是西安市開的頭,為了達到社會面清零的目標,將出現陽性病例的整個小區級別的居民全部轉運到幾百公里之外的地區,以實現所謂的市區的社會面清零。西安開了頭以後,2022年以來,杭州、天津、上海等陸續實施過類似的政策。轉運具有強制性,轉運到異地,隔離條件參差不齊,自然是天怒人怨。

2022年以來,陽性病例和密接者的轉運大多數發生在晚上十點以後。選擇這個時點是多個因素促成的,一方面轉運的安排、協調需要時間,往往是白天統計、安排,到了晚上才有明確的名單和計劃,若要立即執行,自然就是晚上。

另一方面,轉運車輛的工作人員大多穿白色防護服,特徵明顯,白天時轉運車輛停在小區,會引起居民的議論與傳播,所以刻意選在夜間轉運,這是避免公眾關注的策略。這種策略在全國各城市轉運隔離時大規模使用。

貴陽有樣學樣,只不過搞出一個「大新聞」,一車47個人,死亡27人,還有20個人在救治中。在安全事故分級中,這是「重大事故」(死亡10-30人),僅次於「特別重大事故」(死亡30人以上)。

貴陽轉運操作有多項違法、違規行為。第一,直接違反《道路旅客運輸企業安全管理規範》中長途客車不得在2時至5時運營的規定;第二,傳聞照片,駕駛員穿着防護服、頭戴隔離罩,這必然會造成駕駛員身上不舒服,進而影響駕駛員的專注度,在夜間行車,這兩條是導致重大安全事故發生的直接因素。

第三,如果視轉運為一種「強制」行為,也就是說居民不是自願要去異地隔離的,是防疫執法人員強制要求的,那麼《行政強制法》第四十三條規定,「行政機關不得在夜間或者法定節假日實施行政強制執行」,雖然法律規定「情況緊急的除外」,但「緊急情況」一般是指「之後不能執行、之後執行損害公共利益」。如果擔憂轉運的晚會導致疫情擴散,那麼夜間轉運會導致安全事故也是擔憂之一。很顯然,執行部門壓根就沒想到這一點。

與2020年泉州市欣佳酒店「3·7」房屋坍塌事故相比,貴陽轉運客車高速側翻事故更為惡劣,參與決策的各個環節的負責人違反現行安全管理政策的主觀故意更為明顯。

首先,長途客車2-5時不得運營,自然不能上高速,所以收費卡口為什麼會放客車上高速?其次,客車凌晨在高速上行駛,車載GPS會記錄,交通部門會收到信息,為什麼交通部門沒有制止?再次,執行轉運的是防疫部門,《道路旅客運輸企業安全管理規範》第三十八條明確規定,「客運企業不得要求客運駕駛員違反駕駛時間和休息時間等規定駕駛客運車輛」,這鍋負責安排轉運的防疫部門必須要背。

所以這次事故絕不是一次簡單的交通事故。任何一個環節的機關能依法行政,都可以避免這次交通事故。

以貴陽轉運涉疫人員導致的重大交通事故出發,我們會發現2022年以來的疫情防控政策大量出現了類似的事情。比如在長春、上海的靜默期間,要求全市人口居家不准出門,為了保證居家隔離的效果,採取了焊死大門或者鐵絲網隔離的行為,在主幹路上設置路障封堵交通,在小區投擲對人體有害的消毒片,在門急診就醫之前設置核酸或健康碼的要求等。

人類社會複雜萬分,人們的生活習慣一旦打破而沒有充分的救濟手段,就會產生災難,中國疫情防控「始終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原則,但大規模異地轉運隔離政策等限時要求社會面清零帶來的亂象,嚴重的違背了這個原則,貴陽的疫情防控部門無視涉疫人員的人身安全,背離了「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防疫原則。

最近幾十年以來,中國建立了基本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每一條法律、法規、規章的條款都是血的代價,是用歷史教訓撰寫的要求。貴州一直以來是長途客車夜間行駛治理最為嚴格的地區,我們要問的問題是,為什麼這條嚴格執行的政策,到了涉疫人員轉運這裡失效了?

順着這條線追溯,我們可以發現,在一項常規手段無法完成的政策要求之下,貴陽市的疫情防控部門,連續突破違反從中央到貴州、貴陽本地常規的道路運輸安全管理的要求,安排在夜間轉運涉疫人員。在貴陽這裡,疫情防控明顯高於其它安全管理政策,這是貴陽轉運客車側翻事故的源頭。

我們必須要看到,貴陽轉運客車側翻事故不是孤案,很多城市的疫情防控時,都有大量的違法違規行為,區別僅在於其它城市還沒有發生事故。貴陽在夜裡轉運涉疫人員也不是第一例,但違法違規的事情做多了,總會有一個城市發生事故。

按照這個邏輯,如果一些地區的疫情防控依然我行我素,不依法行政,那麼封堵在家裡的居民出現食物危機、就醫需要核酸報告導致急救不及時、焊死大門導致火災無法及時逃生等事情出現也是遲早的事情。

中國是一個法治國家,依法治國寫入中國憲法,十八屆四中全會也提出了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總目標和重大任務,但貴陽以及一些城市的某些疫情防控明顯沒有依法行政。疫情防控只能在法律授權的領域內行事,不可以突破其它領域的法律法規的限制。疫情防控不能衝擊正常的醫院診療秩序、正常的教學秩序和人們的常規工作和生活。一些城市因為疫情防控,其中小學從今年三月開學到現在,只在線下上了不到60天的學。這顯然不是「人民至上」之舉,必須及時糾正。疫情防控必須納入到法治的軌道上,不能以防控為名,衝擊其它領域的運行秩序和約束。

(全文轉自百家號聶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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