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47名泛民人士遭控犯下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案件從3月1日開審,至2日合計審了24小時,還有8人留待3日開庭再審。成為階下囚的大律師劉偉聰說,他已三天沒沖涼、洗頭及換衫。有法律界人士批評有關做法不人道。
綜合香港《蘋果日報》報導,案件從開審首日一直審到第二天(2日)凌晨近3時才散庭,但眾被告清晨5時始獲安排離開法院,近7時才送抵荔枝角收押所,8時許又要返回法院應訊,期間僅兩小時休息時間,飽受肉體煎熬。而審訊第二天一直到晚間10時37分才休庭,餘下8人於3日中午12時繼續進行保釋陳詞。
2日進行的聆訊,分別有被告楊雪盈、徐子見缺席,譚凱邦、梁國雄及林景楠則在下午出院後返回,戴耀廷因出席占中案上訴聆訊,至傍晚上訴案完畢後才返回本案。由於缺少休息時間,2日仍有被告出現身體不適,林景楠在晚間近10時又因呼吸困難召救護車,何啟明也被送院照顧。
此外,梁國雄律師早前在非法集結案中透露,患心臟病的梁國雄上庭前在警署失眠,亦需服藥。徐子見律師透露,徐患糖尿病,需長期服用止痛藥及每日注射兩三劑胰島素,拘捕後因沒胰島素注射仍需留醫,未知何時出院。何桂藍開庭前低頭伏在犯人欄的木欄上,狀甚疲倦。
「一生奉公守法」 劉偉聰身陷囹圄
本身是大律師的劉偉聰自行陳詞,一開始便向法庭致歉,表示他已三天沒有沖涼、沒有洗頭、沒有換衫,並指「原來一個人被褫奪自由,亦會被褫奪衛生、儀容,原來會令人失去自信」。他直言不明白為何自己「一生奉公守法,會落得如此下場,身陷囹圄」。
劉偉聰最後一度哽咽說,很慶幸自己被押送上庭時,還有人叫他一聲「劉大狀」(港人俗稱大律師為大狀),而不是叫他「D16」(第16名被告)。劉在陳詞時,旁聽人士數度為他鼓掌。
此外,有辯方於2日晚間聆訊尾聲時,向法庭申請讓家屬將衣物遞交懲教職員,但遭國安法指定法官蘇惠德拒絕,指家屬應透過一般程序處理。辯方指一般程序需一星期才能將衣物交到被告手上,而被告連同3月3日在內,已四天三夜沒換內衣褲,能否讓他們短暫保釋以便梳洗。此請求仍遭蘇惠德拒絕。
還有大律師提議法庭下令懲教署讓被告洗澡,但蘇惠德稱難以干涉懲教安排,但3日可以晚些開庭,讓被告有更多時間梳洗。對此,劉偉聰即刻大喊表明不想長時間留在懲教院所,希望儘早處理保釋程序。也有律師表示延遲開庭只會拖長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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