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前社長戴自更「涉嫌受賄」被起訴

白新宇
2020-04-14  更新: 2020-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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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紀委網站6日公布,新京報創辦人、北京市文化 投資發展集團黨委副書記戴自更被開除黨籍和公職。圖為2013年4月靜心圖書基金啟動儀式上,藝人伊能靜和時任新京報社長的戴自更(左)都是發起人。(圖片來源:中央社)

4月14日,《新京報》前社長、北京市文化投資發展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前黨委副書記、副董事長、總經理戴自更因「涉嫌受賄」,遭北京檢察機關向北京市第一中級法院提出起訴。

據大陸媒體報導,現年56歲的戴自更,被指在2006年至2019年5月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數額特別巨大。

獲正局級待遇的戴自更,今年3月13日被北京市紀委監委「雙開」(開除黨籍及公職)。

北京市紀委監委在通報中列舉戴自更一系列的「罪狀」包括: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對抗組織審查;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未經批准出入國(邊)境;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獲取巨額收益,在分配、購買住房中侵犯國家、集體利益;利用職權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財物;與他人發生不正當性關係等

公開資料顯示,戴自更是浙江寧海人,曾長期在中共宣傳系統任職,曾任職於光明日報社和新京報社,2017年轉任北京文化投資發展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委副書記、副董事長、總經理。

此外,戴自更還是《新京報》創辦人之一。《新京報》由《光明日報》與官方媒體《南方都市報》跨地區合辦,亦被稱為敢言媒體,開創之初就因為批評性的報導屢遭整肅。

香港《明報》稱,戴自任《新京報》社長期間,《新京報》頂住中共宣傳管控的壓力多次刊發監督報導而獲得讚譽,但被中宣部視為異類。

戴自更曾因在「南周事件」中力挺敢言的《南方周末》,並曾抗命中共前政治局常委劉雲山而知名。2013年「南周事件」發生時,《新京報》頂着不發中宣部要求轉發的官媒《環球時報》對南周事件的社論。不過該報抗命未遂。

此外,在安邦被調查前後,《新京報》曾刊發大篇幅報導,為身陷輿論漩渦的安邦集團前董事長、總經理吳小暉辯護,被視為替安邦站台。2018年5月,吳小暉因犯集資詐騙罪、職務侵占罪數罪併罰,被判刑18年,遭罰款105億元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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