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錢允開戰不抵抗 台共諜父子獲輕判緩刑引爭議

方泠卉
2021-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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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工黨主席鄭昭明(左)與其兒子鄭智文(右)收取中共利益,允諾一旦中共犯台「不會抵抗」。(看傳媒製圖)

台灣工黨主席鄭昭明與其兒子鄭智文為中共當間諜,允諾一旦中共犯台「不會抵抗」,卻分別只被法院輕判10個月及1年,緩刑3年,引起輿論譁然,法律界人士批「太荒唐」,共諜將更有恃無恐。

綜合媒體報導,判決指出,鄭昭明被中國福建統戰部情報員李志康吸收做間諜,先後於2009、2010年帶著時任聯勤司令部中校參謀的兒子鄭智文前往日本東京、新加坡與李志康會面。

在東京餐敘時,李藉機了解鄭智文在軍中的業務、軍中反台獨與士氣等,並贈送瓷器花瓶及美金一千元。第二次在新加坡會面時,李志康要求鄭智文有機會再引介其他現役軍人出國結識,並提及將來若中共武力犯台,希望鄭智文能夠循「北平模式」對共軍採取不抵抗策略。鄭智文應允後,當場簽署兩岸互信協議書,交給李志康帶回大陸。李交給他美金一萬元的見面禮、名表及零用錢。

2016年,鄭智文介紹時任憲兵指揮部中校的陳姓學弟到馬來西亞旅遊,和李在吉隆坡見面,收取李交付的2萬元人民幣補貼旅費;隔年又以視察共同投資公司業務為由,兩度邀約陳姓學弟赴越南旅遊、和李會面,李提及「中國人不打中國人」、「軍中不該為台獨及美國勢力為虎作倀」,並批評台獨思想,期盼未來共同為兩岸統一努力。

鄭氏父子坦承犯行,台南地院一審合議庭認為,該父子行為不可取,但考量他們坦承犯行,也在偵查中繳回犯罪所得,認為兩人是一時失慮,實際僅招攬陳姓學弟一人,一、二審依違反國家安全法判鄭昭明10個月、鄭智文1年徒刑,皆可緩刑3年,並須向國庫支付20萬、30萬元;案經上訴,最高法院駁回定讞。

法界:共諜有恃無恐

對於法院屢屢輕判共諜案,法界認為這將使共諜更有恃無恐。

偵辦過共諜案的前主任檢察官、律師連思藩表示,國安法在修法前,發展組織罪屬於5年以下徒刑輕罪;修法後改為7年以上徒刑。鄭姓父子犯罪時屬於舊法時期,加上認罪等原因,才獲緩刑,但緩刑對這些共諜並無嚇阻作用,可能反使這類間諜活動更有恃無恐,對國家及人民造成極大威脅。

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副教授林佳和驚訝地說:「緩刑的意思是期限內你只要安分守己,可以一筆勾銷,沒有任何犯罪記錄。我覺得法院對於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輕視到這個地步,我訝異的是這點。」

林佳和對「輕判」表示理解,因為中共尚未武力犯台,「外患」行為並沒有著手,自然沒有放棄抵抗的問題。但他也直指,「深有悔意」確實可以作為量刑標準,但通常不能作為直接緩刑的理由,更何況涉案的還是國軍「軍官」。

林佳和說:「我們今天講的是軍官,從國家栽培到被任命,都是為了要抵禦敵國的侵害,軍官依法是有義務保衛國家安全的人,太荒唐了!」

共諜父子適用舊國安法 劉世芳:未跟上民意

民進黨立院黨團幹事長劉世芳指出,中共對台灣威脅嚴重,不管是文攻武嚇滲透,國安法早已修正,都有加重懲處意見,法官用舊的國安法裁決此案,才會使判決結果讓國民無法接受。

劉世芳說:「希望未來法院判決時,在新舊法間能權衡性發展,有新法令時,應該要尊重新法令,不管是在法條或刑期上,都要斟酌考量。很多人會覺得面臨中國強大的威脅與利誘,司法機關為何沒有跟上國內民意。」

劉世芳表示,民進黨立法院黨團要做審慎建議,未來共諜案要引用新法條的罰則或是語義,來做更好的判決,才不會引起更多誤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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