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前高官何志平在美出獄 料將遣返香港

方泠卉
2020-06-08  更新: 2020-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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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民政事務局前局長何志平近日在美國獲釋,預料香港及北京當局將加快何志平回港的進程。(圖片來源:視頻擷圖)

因貪污及洗黑錢罪成而在美國入獄的香港民政事務局前局長何志平,於美國時間周一(8日)獲釋,預料他將會被遣返香港。何志平近年大力推動「一帶一路」,有美國律師估計,港府或因何志平身份特殊而加速程序助他儘速返港。

綜合媒體報導,何志平涉及「道德敗壞(moral turpitude)」罪行,不再持有有效的美國入境簽證,因此刑滿後會被驅逐出境,按一般程序會先將其送往移民局羈留中心。而根據法庭文件,何已經自願放棄就驅逐出境進行聆訊權利,並將香港列為首選的遣返地,中國則是他的替代遣返地。

美國執業律師Jae Lee向香港蘋果日報解釋,何志平在判刑後已經同意遣返,法庭亦已簽發命令,入境當局可以在他出獄前開始準備工作,加上他是高調人物,相信中港政府都會加速相關手續,儘速安排他遣返,即使要移送入境設施短暫羈押,過程仍會比一般個案快。

香港入境處則是拒絕針對何志平案件做出評論。根據香港《入境條例》,任何人士如擁有香港特區居留權,即便護照已過期,仍擁有香港特區的入境權利。

71歲的何志平2017年11月在紐約機場被捕,多次申請保釋被拒。他被判5項違反《海外反貪腐法(FCPA)》以及3項洗黑錢罪。法院對他判監三年及罰款40萬美元(逾310萬港元),刑期少於控方建議的五年。他就此案的上訴申請於3月中審理,但至今未有結果。

何志平被指以中華能源基金會秘書長身份,為華信能源多次作出賄賂,包括:在禮物盒內藏入200萬美金賄賂非洲國家乍得總統代比(Idriss Deby),以銀行匯款50萬美金賄賂前聯合國大會主席、烏干達外長庫泰薩(Sam Kutesa),以及意圖向烏干達總統穆塞韋尼(Yoweri Kaguta Museveni)提供50萬美元賄款;他並向前塞內加爾外長加迪奧(Cheikh Gadio)提供50萬美元,作為協助他與上述政要合作的中間人報酬。

何志平是香港首位眼外科全職教授,1994年起私人執業,為眼科名醫。

他曾連續四屆擔任中國的全國政協委員,2002至2007年擔任香港民政事務局局長時,甚獲時任特首董建華器重。他卸任後於2010年起擔任香港中華能源基金會董事,及後任基金會常務副主席兼秘書長,近年大力推動「一帶一路」。

台灣知名影星胡慧中是他的第二任妻子。他被捕後在寫給胡慧中的信中曾提及,自己是中美貿易戰的犧牲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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