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之鋒林朗彥周庭被判非法集結等罪 入獄7-13.5個月

米蘭
2020-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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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之鋒與林朗彥(圖片來源:ANTHONY WALLACE/AFP via Getty Images)

香港眾志前秘書長黃之鋒、前主席林朗彥及前副秘書長周庭周三(2日)被香港法院以非法集結等罪分別判囚13.5個月丶7個月及10個月。裁判官指,三人在去年反送中的一次行動中,透過言語和行為煽惑他人參與示威活動。認為三人有預謀及積極參與,集結具規模,亦致道路阻塞及帶有潛在風險,浪費警方資源作出應對。

去年香港「反送中」運動爆發,黃之鋒等人於6月21日呼籲反送中支持者包圍灣仔警察總部,其後被捕,三人一同被控「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

三人與律師商討後先後決定認罪。黃之鋒和林朗彥過往曾因其他案件被判監,這次是黃之鋒參與政治以來面對最長的刑期。周庭首次被判入獄,她另外在今年8月涉嫌觸犯港區《國安法》被捕,她當時未被起訴,獲准以20萬港元保釋,被沒收護照。

黃之鋒在11月23日上庭就另一項「組織未經批准集結」進行認罪;周庭則承認「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罪。 

據立場新聞報導,三人庭審時在犯人欄不時望向公眾席,黃之鋒離開前大叫「知道好難挨但會撐住」,旁聽人士亦大叫「加油」。

據中央社報導,周庭在被告席內聽到判決後哭泣。

報導還稱,周庭在法官宣判後申請交保外出,以便就刑期覆核上訴,但被法庭拒絕;黃之鋒和林朗彥沒有提出,3人即時入獄。

黃之鋒:在獄中繼續為民主奮鬥

黃之鋒入獄後透過律師在Twitter留言說,他被判入獄13個半月,這不是戰鬥的結束,在他們前面還有另一個戰場。 

他說,他們將在獄中與其他勇敢示威者一起戰鬥,雖然不顯眼,但對爭取香港民主和自由是必須的。

林朗彥被關押前接受香港《蘋果日報》專訪,表示自己早已試過被判監,他說自己一定帶書消磨時間,他寄語港人繼續保留現有陣地和可發聲的平台,在面對政權打壓,信念和堅持是讓抗爭走下去的動力。

周庭的臉書專頁管理員轉述了朋友探訪周庭時的對話,指周庭睡得比較差,身體有點不適,失眠時想起庭上裁判官斷言不會判處眾人社會服務令時感到很委屈,想到被判監就情緒不好,很擔心,但她同時叫人呼籲支持親示威陣營的「黃店」。

各界關注

眾志三子入獄一事,令台灣總統蔡英文分別在Twitter及Facebook發帖勉勵港人。她在Facebook寫道,「三位香港的年輕人,代表了香港人民爭取民主的集體意志。非常遺憾,這個判決讓港人的民主訴求,再一次被威權所壓制。」蔡續稱:「台灣也曾經在民主路上奮鬥過,我們沒有因為恐懼,就忘了心目中理想的台灣。黑夜總會過,黎明必會來,盼望香港朋友不要因為恐懼而忘記心中的理想。現在還不是絕望的時候,民主的台灣,一定會繼續相挺港人,相挺民主。」 

台灣陸委會較早前亦發出聲明,深表關切及遺憾,指香港社會現正壟罩在「警察國家」的陰影下,並已陷入人人自危恐懼的寒蟬效應。民進黨副秘書長林飛帆則呼籲,應針對現行的《港澳條例》,考慮提升當中的援港措施。

英國外相拉布(Dominic Raab)在裁決後發表聲明,稱在三子開始服刑之際,他敦促港府及北京停止扼殺反對派的行動,並指「檢控決定必須公平公正,香港人的權利和自由必須得到捍衛」。 

國際特赦組織(Amnesty International)亞太區域主任米什拉(Yamini Mishra)形容,港府再次以帶有政治動機的「煽惑他人示威」罪名,起訴那些僅發表言論及和平示威的人士,認為他們的控罪必須被推翻,並立即及無條件地獲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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