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悼周梓樂 香港科大學生會會長被勒令休學一學期

方泠卉
2021-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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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科大學生會因為舉辦追悼周梓樂活動,近期收到校方處分。圖為2019年11月8日香港科大學生點燃燭光悼念周梓樂。(Billy H.C. Kwok/Getty Images)

香港科技大學學生會去年5月在校為墜樓身亡的周梓樂同學舉辦逝世半年追悼會後,參與組織該活動的6名成員近日都收到校方的處分通知,會長麥嘉俊及內務副會長更被勒令休學一個學期,從2月新學期生效。學生會對校方裁決極度遺憾,並表示面對校方打壓絕不妥協。

香港科技大學學生會1月24日在臉書聲明表示,去年8月校方教務處向幹事會成員發出電郵,指控學生會幹事的若干不當行為,包括:舉辦周梓樂逝世半年悼念會、青蛙路補油,以及在學生會告示板張貼文宣。校方經過數月的行政程序後,最終對學生會幹事判以不同程度的紀律處分。

學生會指,該會幹事對校方的指控曾以電郵方式申請及知會校方有關活動,但校方以疫情及阻礙行人路為由拒絕讓該會使用場地。該會已盡力採取有效防疫措施以舉辦悼念會,並選擇在人流稀疏之時為青蛙路補油,但校方仍以不同規條對幹事之行為逐項處分。

聲明說,是次紀律處分中初次被傳召上學生紀律委員會(SDC)的幹事均被褫奪使用校園設施的權利半年,強制執行75小時校園服務令,以及留下紀律處分記錄。而再次被傳召的會長及內務副會長除被判以上述處分外,還被勒令休學一個學期。

面對校方打壓 學生會強調絕不妥協

學生會會長麥嘉俊向《明報》表示,去年8月教務處以發生於5至6月的五件事將學生會幹事送交學生紀律委員會處理,這五件事包括:在校舉辦周梓樂逝世半年追悼會,為校園「青蛙路」的標語「希望在於人民 改變始於抗爭」補油漆,以及未按校方指示移除港獨文宣等。

麥嘉俊說,校方指控他們違反限聚令,有關活動未獲校方批准,損害校譽,違反「One UST」(同一科大)原則。

麥嘉俊認為,損害校譽之說法可謂「任校方講」,國安法在香港上路後,學生在校園的表達空間愈來愈少,甚至有學生試過貼空白的memo紙也被移走。

學生會強調,該會一直秉持以學生為先及為社會的不義發聲之信念,幹事乃履行其職責及兌現競選承諾,校方以此重判幹事絕不合理。面對校方打壓,學生會強調絕不妥協,又指過去一年多香港人面對極權亦未言放棄,學生會誓將延續不屈精神,繼續以科大學生利益為依歸。

科大回應查詢時表示,基於私隱問題,未能披露個別學生紀律聆訊相關的詳情及資料。

2019年11月4日,香港將軍澳地區發生警民衝突,香港科技大學學生周梓樂在尚德停車場被人發現墜樓重傷。之後周梓樂經過兩次手術,傷勢未好轉,深陷昏迷,同年11月8日離世,得年22歲。周梓樂的死亡原因經過持續29天的死因聆訊後,陪審團1月9日以4比1裁定其「死因存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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