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思英文考試的「One Skill Retake!」

Stanley Chan移民中介
2023-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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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思英文考試(圖片來源:Adobe Stock)

各位讀者都知道現時很多移民申請都要通過英語考試,但對於很多人來說,參加英語考試是一個惡夢,並不是每個人都適應考試場地的氣氛,經常會影響考試的結果,特別是多年來澳洲移民局所採用的「雅思英語」考試,考生必需要通過「聽」「講」「讀」「寫」並且必需要把成績結果放在一張證書上,所以有些人可能通過「聽」「講」「讀」但「寫」的分數不過關便要重新再考,筆者遇到一個申請人,他參加了十多次考試,有時通過「講」「讀」「寫」但是「聽」又不過關,如此情況多次發生最終考了十多次才能取得移民部要求的滿意分數。筆者明白問題主要是發生在移民法例規定;雅思考試必須在同一次考試中,四項科目都達到移民部所要求的基本分數。

筆者看到最近一則雅思考試中心官方的報導:

「每年全世界有數百萬人利用他們的雅思成績來實現他們的學習、工作和移民目標。有了正確的準備和支持,我們的考生可以取得他們的最佳成績。為了幫助你在參加雅思考試時充滿信心,我們開發了雅思One Skill Retake。如果你在考試當天沒有顯示出你在某個部份的潛力,IELTS One Skill Retake可以幫助你回到正軌。更多信息很快就會公布,請密切關注本頁面的更新。”

One Skill Retake即「單項科目重考」,將允許考生在第一次沒有得到他們所希望的分數時,重考四項技能(聽力、閱讀、寫作和口語)中的任意一項。

[見]https://ielts.com.au/australia/about/ielts-one-skill-retake

根據以上官方報導有可能會改變許多簽證申請人的遊戲規則,因為他們在口語、寫作、聽力和閱讀這4個部分中的每一部分都難以達到分數。常見的是口語及寫作部分低於標準。

此前,高等法院在Bodruddaza vMinister for Immigration and Multicultural Affairs[2007]HCA14案中裁定,申請人必須在一次測試中的每個部分都達到門檻。

然而,當時對英語語言要求的措辭與現在不同。在Bodruddaza案中,法院正在研究這一條款。

「6A31申請人提供證據證明其在一次測試中,在口語、閱讀、寫作和聽力四個測試部分中的每一項都達到了[國際英語語言測試系統]的6分以上」。

以下是法院描述的事實。

「69.原告進行了兩次測試,一次在2005年9月17日,第二次在2005年12月17日。在任何一次測試中,他只在四個部分中的三個部分取得了至少六分的成績,儘管把兩次測試放在一起,他在四個測試部分的每一個部分都取得了至少六分的成績」。

但法院駁回了關於這兩項測試可以用來組成總分6分的意見。

73.第6A31項規定了「在測試中」的情況。該測試必須是在提出申請之日前不超過12個月或在申請過程中進行的。在該測試中,申請人必須能夠提供證據,證明其在該測試的四個部分,即74.部長正確地指出,「如果第6A31項是通過多次參加考試,集中於不同的內容,直到積累了足夠的分數,就不能實現要求英語語言總體能力達到特定水平的明顯目標」。

但現在的措辭不同了。它說,對於合格的英語。「對於[條例]1.15C(1)(c),以下測試成績。雅思考試在口語、閱讀、寫作和聽力四個測試部分中的每一項至少達到6分;」[見立法文書Migration Regulations 1994-Specification of Language Tests,Score and Passports 2015-IMMI 15/005]

關鍵的短語是「雅思考試成績」。Bodruddaza案中,簽證申請人的困難在於有兩個測試結果。但是,如果雅思「One Skill Retake」給申請人一個分數,如果這個分數是「四個測試部分中的每一個」的6分,那麼在移民法律條文上的理解,這個人將有「合格的英語」!雅思考試官方推出這個「One Skill Retake」支持了很多申請人。筆者對雅思考試官方的行為態度有所轉變,可以說是撥亂反正,也可以說是商業行為,爭取更多人參加雅思英語考試,但無論如何,都是對申請人有利!

如前所述,這可能會改變那些在考試條件下掙扎的人的遊戲規則,但這將完全取決於雅思考試證書是否記錄了每個部分的6分。

正如讀者所看到的,雅思官方已經在綱站上公布了這「One Skill Retake」消息,更多資訊請讀者到相關綱站https://ielts.com.au/australia/about/ielts-one-skill-retake。

以上專欄是由澳洲移民法律諮詢Stanley CHAN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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